不久前,在山东潍坊,市民张立刚用了不到40分钟,就办完了以前需要几天时间才能办完的房屋过户手续;在重庆垫江,政府部门通过网络广泛征集居民对市政改造的意见;司法部“行政执法监督批评建议”平台上线运行,重点征集各地行政执法人员不作为、乱作为、选择性执法、执法不公、执法方式不文明、“暴力执法”等问题线索。近年来,“放管服”改革不断深化,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的行政执法不断推进。
日前,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法治政府建设是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要率先突破,用法治给行政权力定规矩、划界限,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加快转变政府职能。
“法者,治之端也。”法律法规需要行政机关执行和实施,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治理等重要职责需要行政机关承担,各级行政机关是人民群众打交道最多的国家机关。全面依法治国的成效如何,很大程度来自于群众对法治政府建设成果的评价。
“民之所望,施政所向。”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要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法治政府建设是重点任务,对法治国家、法治社会建设具有示范带动作用。
今年是《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实施的收官之年,各级行政机关按照规划明确的法治政府建设“路线图”“施工图”,履行职责、行使职权,依法保护人民群众享有的合法权益。“证照分离”改革全面推开,企业开办、不动产登记等事项办理时间压缩50%以上;及时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开展政府诚信专项督导检查;全面推广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执法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从源头上被防止和纠正……
增强法治思维,运用法治方式,政府部门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才能成为自觉选择;有了法治引领和规范,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水平才能不断提高。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人民群众必将拥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 人民日报 》( 2020年12月10日 19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