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发布通知进一步规范林权类不动产登记

来源: 作者:网络 发布时间:2020-06-21 17:07       

人民网6月19日电(丁亦鑫)据自然资源部官网消息,近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林权类不动产登记做好林权登记与林业管理衔接的通知》(简称《通知》)。

据了解,《通知》坚持问题导向、物权法定、“不变不换”、便民利民原则,从规范登记业务受理、依法明确登记权利类型、创新方式开展林权地籍调查、积极稳妥解决难点问题、加快数据资料整合移交、加强林权登记和林业管理工作衔接等六个方面提出指导性意见,适应林业发展改革需要,进一步规范林权登记,全面履行不动产登记职责。

《通知》要求,各地不动产登记机构(以下简称“登记机构”)要将林权登记纳入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除法定不予受理情形外,不得以登记资料未移交、数据未整合、调查测量精度不够、地类重叠等原因拒绝受理。原有权机关依法颁发的林权证书继续有效,不变不换。各级登记机构、林草部门要切实维护群众权益,依法依规解决权属交叉、地类重叠等难点问题。

《通知》强调,加强林权登记和林业管理工作衔接,统筹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推进审批、交易和登记信息的互通共享,内部能够获取的材料不得要求当事人提供,避免折腾群众反复跑路。各地要在2020年底前完成数据整合和资料移交,2021年底基本完成数据建库,并汇交到自然资源部。

《通知》明确,自然资源部负责国务院确定的国家重点林区不动产登记,并与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做好衔接。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颁发的重点林区原林权证继续有效,已明确的权属边界不得擅自调整。

责任编辑:晴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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