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杭州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日前表决通过关于设立“杭州市民日”的决定,自2021年起,将每年的5月3日设为“杭州市民日”。
1949年5月3日,杭州宣告解放,这是杭州历史上具有划时代意义的日子。
杭州市政府有关负责人表示,设立“杭州市民日”,并在市民日前后组织各类为民服务活动、文化活动、恳谈活动、体验活动等,能够让广大市民深入了解各项事业的发展,进一步增强其体验感和获得感,提升幸福指数。
杭州市要提升市域治理水平,开创具有杭州特色的现代化治理新路,离不开广大市民的积极参与。这位负责人表示,设立“杭州市民日”,可以让市民有更多机会参与恳谈和决策,助力打造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