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法律援助办案补贴都是一刀切,不区分案件复杂程度和具体工作量,肯定会挫伤办案积极性,现在就不一样了。”近日,在泰州市法律援助中心,江苏奕俊律师事务所主任、民革法律服务团副团长孙裴拿着一份新文件,愉悦地与身边人分享。
这份文件,就是泰州市刚刚制定出台的《关于规范法律援助补贴标准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试行)》,它解决了以往法律援助案件“一刀切”、值班律师补贴标准缺失等难题。“指导意见”正式出台,得益于泰州市政协民革委员履职小组“有事好商量”协商议事室的持续聚焦发力。
泰州市政协民革委员履职小组成员中有不少担任律师,他们对法律援助补贴问题普遍表示关注。去年11月,他们围绕这一问题与市司法局、财政局等部门开展“有事好商量”协商议事活动,协商议事会结束后,履职小组向市政府分管领导及主管部门报送了协商报告,提出“制定合理的案件补贴标准”“有效体现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工作量的差异性”“提高法律援助值班费”等意见建议。
市司法局、财政局积极采纳民革委员履职小组意见,于2020年4月初形成了《关于规范法律援助补贴标准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并主动邀请民革委员履职小组再次协商。看到自己的协商建议得到有效转化落实,民革履职小组成员及其所联系的界别代表人士备受鼓舞,他们再次将收集的意见建议带到了前不久举行的“有事好商量”协商议事会上,着重就“建立法律援助案件补贴动态调整机制”“完善操作流程”“缩小指标区间”等提出了修改建议。
民革泰州市委专职副主委兼秘书长、民革委员履职小组召集人夏道忠说:“两次协商都得到政府部门的积极回应,这得益于市政协不断创新委员履职新载体,对‘有事好商量’进行一揽子的设计和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