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教育部门部署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来源: 作者:网络 发布时间:2020-01-24 08:07       

人民网北京1月24日电(孙竞)面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教育部22日和23日连续两天发出通知,要求教育系统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为防止疫情扩散蔓延,目前多地教育部门已发布疫情防控工作具体要求。

湖北省教育厅:中小学开学确定延期,具体何时有待后续公布

1月22日晚,湖北教育厅发布《湖北省卫健委 湖北省教育厅致全省学生及家长的一封信》,信中提到,离校和返校时,请自觉配合学校做好体温检测,经排查出现发热等症状,立即前往指定的医疗机构就诊。确诊为患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请积极配合治疗,并及时向学校报告情况。

信中说,如果学生被疾控部门告知是一名密切接触者,家长和学生不要恐慌,配合进行居家医学观察,做好自我身体状况观察,定期接受随访。如果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临床表现,及时向当地疾控部门报告,在其指导下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排查、诊治。

信中呼吁不要捕杀、贩卖、购买、加工、食用野生动物,如接触驯养动物,请做好个人防护,减少呼吸道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病的危害。

另据人民日报客户端消息,记者从湖北省教育厅获悉,今年春季湖北省中小学开学确定延期,但具体何时开学有待后续公布。

北京市教委:做好师生返京工作预案 严格疫情日报和零报告制度

1月22日晚,北京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召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会,要求各高校、各区教育部全面了解师生假期外出情况,及时掌握动向,做到精准摸排,寒假期间减少聚集性活动。做好师生返京工作预案,跟踪核查师生身体状况。

“要准确及时上报信息,严格疫情日报和零报告制度,不得漏报、迟报、瞒报、错报。”北京市教委要求。

同时,要求寒假期间开课的所有培训机构,高度关注当前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发展态势,科学合理地监测、研判培训学生的身体状况和学习状态,并结合自身培训项目特点,做好应急预案和应对措施。

上海市教委:疫情解除前,各级各类学校严禁组织大型活动

1月23日晚,上海市教委政务微信"上海教育"发布消息,上海市教卫工作党委、市教委要求各高等学校,各区教育局,各有关委、局、控股(集团)公司,做好寒假及春季开学期间疫情防控工作。

要求中说,疫情解除前,各级各类学校严禁组织大型活动,确需举办的,必须严格按规定报批;各类教育培训机构线下培训活动一律暂缓开展。各中小学校不得在市教委规定的开学时间前举行任何形式的线下教学活动或集体活动,取消假期所有返校活动。

上海市教委要求各级各类学校全面排摸并掌握本校师生员工寒假期间行程动向,对疫情重点防控地区生源、家庭所在地为疫情重点防控地区或近期到过疫情重点防控地区的重点人群要予以重点关注,并制定相应工作方案。做好学生留校期间卫生安全工作,重点加强校舍,特别是宿舍、食堂卫生安全管理,严格控制外来人员随意进入校园,严禁外来人员留宿。

浙江省教育厅:视疫情发展情况,可以停课或延迟开学

1月22日,浙江省教育厅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各校切实做好防控工作。各地要全面了解掌握在武汉高校就读的本地生源情况,各高校要全面统计本校武汉生源及近期进出武汉的师生情况。

通知要求,各地要全面排查近期准备赴武汉高校参加艺术类“校考”的学生,积极做好相关预防措施;对武汉赴我省参加艺术类“校考”的考生,相关高校应尽可能安排在武汉考点就地组织考试。

通知特别提到,视疫情发展情况,必要时按规定程序报批同意后可以采取停课或延迟开学等措施,快速阻断疫情的传播。

广东省教育厅:假期到过武汉师生要加强健康监测

广东省教育厅21日发出关于做好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师生寒假期间尽量不要前往武汉,减少到通风不畅和人流密集场所活动;学校应布置寒假体育作业,加强学生体质。

鉴于目前疫情呈现输入性、社区化、聚集性趋势,通知特别强调,要了解和掌握师生假期动向,假期到过武汉的师生返回广东入学时,要加强健康监测。

广东省教育厅要求尽快将相关疫情防控知识和关键信息通过短信、微信、校园网等发送给师生及家长。要引导学生和家长居家或外出时做好防控工作,尽量减少到通风不畅和人流密集场所活动,如有不适,及时就诊。做好留校学生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等传染病工作,尽量减少留校师生大型聚集性活动。

河南省教育厅:建立高校寒假留校学生疫情通报制度

1月22日,河南省教育厅发布关于做好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非必要不举办聚集性活动。面向离校学生,通过微博、微信公众号、家长群、学生群等网络渠道尽快发放假期生活提示,开展健康教育,向学生和家长宣传普及疫情防治知识和防控要求,引导学生和家长居家或外出时做好防控。

通知要求,在春季学期开学后,要以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等传染病为重点,严格落实学校传染病防控措施,做好学生晨午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登记与报告、隔离和复课等工作。

1月23日,河南省教育厅再次发出通知,要求做好寒假留校学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管控工作。建立留校学生疫情通报制度,如发现疫情,在上报省教育厅同时,与属地卫生部门联系指导防控措施。

责任编辑:晴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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