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委第九“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组 向南阳市反馈督察情况

来源: 作者:黄明飞 马新峰 发布时间:2020-05-19 20:21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推动各地、各部门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责任,扎实做好“三散”污染治理工作,2019年12月11日至12 月27日,河南省委第九“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组对南阳市开展了“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经河南省委、省政府批准,向南阳市委、市政府反馈了督察意见。

督察认为,南阳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生态文明建设各项决策部署,积极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认真组织开展“三散”污染专项治理,努力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南阳市成立了市委书记、市长分别任第一组长和组长的污染防治攻坚 战、2020年空气质量达标攻坚和“三散”污染治理领导小组,市县区各级均设立督查办,对重点工作专班推进;市委出台《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明确“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管三必须”的环保责任;市人大出台《南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南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燃煤散烧污染治理的决定》,为“三散”污染治理工作提供法律支撑。

2019年,南阳市排查整治“散乱污”企业2319家,其中关闭取缔 1495家、搬迁整合8家、提标改造816家;商务、公安部门联合拆除、关停黑加油站390家;对全市10个洁净型煤生产中心和69个配送网点开展全面监督检查,排查取缔散煤点 17 个,关闭淅铝集团 20 万吨电解铝产能、8家24门以下轮窑砖厂等不符合产业政策产能;大力发展绿色交通,中心城区新能源公交占比90%以上;持续扩大清洁能源占比,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占总装机的44.37%,超过全国平均水平。编制《南阳市2020年环境空气质量达标规划》,配套制定非电行业提标治理等14项专项方案,为促进精准治污提供科学依据。

南阳市重视“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工作,市委、市政府领导带队到现场实地督导整改工作,按照边督边改要求,严查严处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的环境问题。截至目前,交办的160件生态环境举报问题已全部办结,共责令整改120家,立案处罚20家,罚款78.01万元,立案侦查1件,行政拘留1人,问责21人(次)。

督察指出,南阳市生态环境保护和“三散”污染治理工作虽然取得积极进展,但仍存在“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取缔不深入、不全面、不彻底,散煤治理监管不到位、施工工地和停车场及工业散尘问题突出、露天矿山整治恢复进度缓慢、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措施不力等问题。

思想意识仍需提升

个别县(区)有关部门对“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管三必须”的责任意识仍未牢固树立,担当意识较弱,认为部分“三散”污染专项治理和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任务,不是自己的工作职责,主动作为少、被动应付多,甚至出现推诿扯皮现象,尚未真正形成齐抓 共 管 的 局 面 ,导 致 部 分 工 作 标 准低,推进缓慢。2019 年,市委常委会和市政府常务会议虽然对“三散”污染治理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但对县市区党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每季度至少研究一次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督促落实不够。

“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标准不高

部分区县政府及职能部门对辖区内存在的“散乱污”企业未能及时发现。南阳市 2019 年 11 月底统一组织开展了“散乱污”污染治理督查,发现“散乱污”企业 253 家。此次督 察 中 ,仍 在 卧 龙 区、宛 城 区、社 旗县、唐河县、内乡县、方城县、镇平县、桐柏县等区县新发现“散乱污”企业 23 家,其中多为水泥制品、混凝土搅拌站、木材加工、石料厂、洗砂厂,普遍存在无环评及审批手续,未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物料露天堆存,厂区道路未硬化,无组织排放严重等问题。部分区县对“散乱污”企业取缔工作推进不力。社旗县苗店刘活庄村尚青伟机制砖厂,镇平县石佛寺马一桥西侧 4 家石材加工厂,邓州市彭桥镇无名石子厂,宛城区金华镇张大坑村李军沙场,卧龙区蒲山镇李湾村石子厂,淅川县金河初中对面无名商砼站,上述企业普遍存在现场原料露天堆放未清除、生产设备未拆除等未按标准取缔到位的情况;方城县中意建材有限公司碎石 项目,2018年建设,未办理环评手续,其间群众多次举报,至督察进驻时仍未取缔到位,且有生产迹象。

散煤治理监管存在漏洞

部分区县洁净型煤生产经营中心存在厂区内散煤、煤泥露天堆放,无任何污染防治设施,无组织排放严重,且存在违规销售散煤行为。南阳市督查发现方城县华基洁净型煤有限责任公司环境脏乱差,违规销售散煤,停用喷淋降尘设施,此次督察发现该公司上述问题仍未整改,且仍在生产,并仍存在擅自停用除尘设施的环境违法行为。部分区县排查监管不力,农村地区小餐饮、小洗浴、小宾馆使用散煤现象时有发生。部分区县洗浴中心、宾馆、菌种厂等单位使用生物质锅炉,烟气均未经处理直接排放,污染严重。

“散尘”污染治理问题较为突出

对建筑工地要求不严,监管不到位,处罚力度不够,部分交通、建筑、市政等施工工地仍存在“六个百分之百”落实不到位,未按要求安装扬尘在线监控设施、未与主管部门监控平台联网。卧龙区武侯祠景区工地、内乡县七里坪乡后坪村交警队建筑施工工地、内乡县菊乡路东侧(住宅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桐柏县产业集聚区棚改安置房(颐和小区)项目、南阳市宛城区天冠大道溧河公寓一号商住楼工地、南阳中梁汉江府二期等施工工地,郑西高速栾川至双龙段项目均存在物料未覆盖、道路未硬化等问题。内乡县菊乡路东侧(住宅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筑施工工地、南召碧桂园项目工地存在现场未密闭搅拌砂浆行为。

宛城区、卧龙区、邓州市、镇平县、唐河县、西峡县等16个停车场普遍存在地面未硬化,进出口无车辆冲洗设施,露天装卸,无抑尘措施等问题。

多数采矿、砂石等工业企业“散尘”的治理未达到“一密闭五到位”标准,未按要求安装 TSP(总悬浮颗粒物)等在线监控设备与生态环境部门 联网。南阳黎明矿业有限公司、南召东瑞钙业有限公司、东山钙业有限公司、南阳市高瑞矿业有限公司、四棵树华庄长石矿开采区;南召县鑫磊砂石有限公司、亿利矿业开发有限公司、方盈石业公司、南阳金丰钙粉厂、南阳兆永碳酸钙有限公司、社旗润东混凝土有限公司,邓州市艺翔建筑材料厂、老才商砼有限公司、桐柏县信鸿微纳粉体有限公司普遍存在厂区内地面积尘严重,原料及固废堆放场未落实“三防”要求,未建设大气污染防治设施,进出口无车辆冲洗设施,无组织排放严重等问题。南阳市斌姿机械有限公司未按照要求设置喷漆房,打磨、抛光工序产生的粉尘未经收集,未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将列入危险废物名录的废油漆桶直接丢弃至厂外河道。

多数露天矿山企业未落实边开采边治理要求,重点矿山采矿区、破碎站、废石场等扬尘环节未安装视频监控、未与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部门联网。唐河县黑龙镇龙山灰岩矿、泰隆水泥有限公司、赵山石灰岩矿、黑龙镇赵庄张棚建筑白云石大理岩矿存在边坡不规范、道路未硬化且积尘严重;邓州市彭桥镇林山村矿山开采点尾矿生态恢复进展缓慢,堆存的渣土未采取防扬尘措施;内乡县板场乡让河花岗岩矿区、天瑞集团南召水泥有限公司青山水泥灰岩矿废石、废渣顺坡堆积。

此外,城市快速路、主干道清扫保洁标准不高,部分路段有积尘,次干道、支路和背街小巷清扫不及时。市、县建成区部分餐饮经营场所油烟净化处理设施安装不规范,油烟净化效果较差,另有相当数量的餐饮经营场所仍未安装油烟净化处理设施。

五是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不力。2019年12月4日,南阳市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后,省生态环境厅核查组发现方城县中意建材有限公司、南阳环宇电器有限公司、邓州中联水泥有限公司、南召县腾鑫微粉科技有限公司、西峡县正辉汽车配件有限公司、桐柏聚源矿业有限公司、方城县腾达石材有限公司、淅川县金博橡塑有限公司、内乡盛佳石材有限公司、新野县豫航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等 149 家企业在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期间,不落实限产、停产管控要求违规生产。其中,南阳环宇电器有限公司在督察组明确提出停产管控要求后,隔日进行复查时仍在生产,拒不执行停产要求。同时,卧龙区武侯祠景区工地等多个建筑工地在橙色预警期间仍进行土石方作业、护坡喷浆施工。

督察要求,南阳市委、市政府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攻坚工作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各级各部门要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 “ 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层层压实责任,真正形成合力。要坚持问题导向,切实抓好整改落实,以更加坚定的决心和务实的作风,全面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

督察强调,南阳市委、市政府应根据督察反馈意见,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抓好整改落实,分别于6月30日前、7月30日前将督察整改方案、督察整改报告报送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整改方案和整改报告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开。

督察组还对发现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进行了梳理,已按有关规定移交南阳市委、市政府进一步调查核实,依纪依法依规处理。

针对省委“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反馈意见,南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迅速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制定方案,全面开展整改工作。下一步,将进一步夯实各级党委政府、各职能部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树立有解思维,以“三铁”精神狠抓“三散”治理,不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坚决夺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伟大胜利,谱写新时代中原更加出彩的南阳篇章提供坚实保障。(黄明飞 通讯员 马新峰)

责任编辑:晴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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