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南阳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一府一委两院”)专项工作报告的质量,切实加强对“一府一委两院”的工作监督,支持和督促其依法行政、依法监察、公正司法,5月28日,南阳市人大常委会印发《南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听取和审议市“一府一委两院”专项工作报告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共分为七章、二十七条,对听取和审议市“一府一委两院”专项工作报告议题的确定、准备工作、审议过程、审议意见及办理等作出明确规定。《办法》规定,常委会每年选择若干关系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有计划地听取和审议“一府一委两院”专项工作报告,并按照程序形成审议意见。
近年来,南阳市人大常委会坚持问题导向,敢于监督、善于监督、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不断提升监督质量和水平。此次《办法》的出台,是市人大常委会完善监督机制、创新监督方式的又一举措,对“一府一委两院”提升为民服务能力和水平将起到积极推进作用。(黄明飞 赵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