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南阳市委办公室、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南阳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实施办法》和《南阳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实施办法》(宛办[2020]18号),自2020年5月26日起施行。
今年以来,南阳市机关事务中心把制定出台《南阳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实施办法》和《南阳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实施办法》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在认真学习中央和省“两个办法”的基础上,参考省内外多个城市的先进管理经验,先后组织召开专题调研座谈会13次,征集市、县(区)两级“四大家”机关、纪检、财政、发改、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公安、功能区和基层乡镇150余个单位意见建议30多条,多次向市纪委监委汇报,充分吸纳党风政风监督室指导意见,5次召开专题研究讨论、修改完善,经市委、市政府层层审核把关后正式印发。
“两个实施办法”旨在推进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统一规划、统一权属、统一配置、统一处置,公务用车统一编制、统一标准、统一购置经费、统一采购配备,实现全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和公务用车的集中统一管理。在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方面,明确细化了不同类型办公用房的权属登记、移交等申报内容和程序;对办公用房的配置、调剂、建设、出租出借以及处置利用等进行了明确规定;提出了落实办公用房巡检考核制度的具体措施和要求等。在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方面,明确了公务用车编制核定、配备标准、使用原则以及更新、处置程序;对推进公务用车标识化、信息化管理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对党政机关租用车辆的时机、原则、审批、报备、费用支付等进行了规范;把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纳入年度公共机构节能考评体系;提出了建立健全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使用专项检查和年度考评制度。
南阳市“两个实施办法”的出台,是落实国管局、省管局关于机关事务“一体两翼”(集中统一管理和标准化、信息化)建设要求的具体体现,对进一步提高我市机关事务管理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节约型机关建设具有重大和深远的意义。(黄明飞 胡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