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大红门肉类食品公司猪肝检出禁用农药

来源: 作者:网络 发布时间:2021-05-19 16:39       

2021年5月18日,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6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19期)。

郑州市河南世纪联华超市有限公司汝河路店销售的来自开封大红门肉类食品有限公司的1批次猪肝,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检出值为6.0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称,五氯酚酸钠属于有机氯农药,常被用作除草剂、杀菌剂。

五氯酚酸钠为禁止使用的药物,在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

五氯酚酸钠由于其水溶性,易造成水或土壤污染,并且能通过食物链作用进入牲畜体内。

责任编辑:晴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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