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10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一期)。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所抽检的深圳市扬帆威志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酱香鸭锁骨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被罚5万元。
据悉,此批次深圳市扬帆威志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酱香鸭锁骨抽样单编号:SC20440000004934943,规格型号:1kg/包,生产日期:2020年8月18日。
经查明,深圳市扬帆威志实业有限公司生产大肠菌群不合格酱香鸭锁骨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规定,属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光明监管局责令深圳市扬帆威志实业有限公司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罚款50000元,对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罚款5000元。
第三方数据显示,深圳市扬帆威志实业有限公司有食品违法行为6次,累计被罚款19.62万,1次因不正当竞争行为被罚款2万元,一次因化妆品违法行为被罚款5000元。
该企业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企业2次,因自身失信被限制高消费1次,因未按时履行法律义务被法院强制执行8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