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14日 ,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发布2021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示 (第三十四期)。
标称宁夏伊瓶香粮油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小磨胡麻油(1.8L/瓶、马三福、2021-06-28)亚麻酸(C18:3)不合格,检验结果为23.7%,标准值为33.0~62.0 %;亚油酸(C18:2)检验结果为41.4%,标准值为12.0~35.0%。
脂肪酸组成是植物油的特征性理化指标,可以直观的反映出植物油的营养价值,不同植物油有相对稳定的脂肪酸组成比例。
植物油中的脂肪酸主要成分是不饱和脂肪酸,其中油酸属于单不饱和脂肪酸、亚油酸属于多不饱和脂肪酸。包括油酸、亚油酸等是芝麻油脂肪酸中主要组成。
胡麻油实际上是亚麻油,有亚麻酸含量范围的推荐指标。亚麻酸检测指标不合格说明该胡麻籽油品质不纯,可能掺有其他油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