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研究背景
科技创新成果转化难是长期以来制约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的瓶颈,破除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中梗阻”,提高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水平,是科学技术转变为现实生产力的重要途径,也是促进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的关键环节。近年来,安徽省高度重视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工作,先后印发《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实施细则(修订)》《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行动方案》,实现了重大科技创新成果成批涌现。但安徽省在技术市场有序发展的同时也面临科技创新成果转移转化研发投入不到位、成果转化不高效、市场培育不健全、人才引进不顺畅等问题,许多科研成果未能进行产业化应用,科技与经济“两张皮”现象仍然存在。
长三角、大湾区城市群不仅是我国“十四五”时期拉动经济增长、促进区域协同发展的重要平台,同时也是参与全球科技创新竞争的重要载体,创新指数均居于全国前列,在此背景下,本研究拟对比长三角、大湾区等先发地区关于科技创新成果转移转化的发展现状和先进经验做法,明晰安徽省目前科技创新成果转移转化现状及存在问题,进而提出针对性的对策和建议,以期为进一步构建我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体系的“四梁八柱”和加速科技创新成果产业化落地提供参考。
二、现状分析
安徽省在激发创新主体积极性、破解科技成果转化体制机制等方面进行大胆尝试,积极引导科技创新成果就地交易、就地转化、就地应用,取得了一系列良好成效。
1.政府投入持续加大
我省持续加大研发投入,R&D经费支出由2017年的564.92亿元增长至2021年1006.12亿元,复合增长率达15.52%;研发投入强度实现连年递增,由2017年的1.90%上升至2021年的2.34%,居全国前十位。科学技术支出增长率除2020年略有回落,其余年份均实现较快增长。财政奖补政策稳步落实,支持省内高校院所在皖实施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项目7000多项、合计1.5亿元;支持省内企业购买省外先进技术成果实施转化项目近1000项、合计1.15亿元。
2.平台载体日益增多
目前省科技、发改、经信、教育等部门已建成各类省级以上研发平台3000多家,其中国家级研发平台达216家,国家和省级重点实验室达183个、工程技术研究中心521个、工程实验室123个、工程研究中心202个,布局合理、多元投入、联系紧密的科创网络逐步形成。2018年以来,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项目单位通过成果转化设立了中科类脑、天港免疫、中科莘阳等200余家创新型企业。2021年合芜蚌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成功获批,联合沪苏浙成立长三角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联盟。全省从事研发活动人员达35.02万人,成为全省科技创新的重要引擎。
3.市场主体蓬勃发展
企业占R&D经费支出由2017年的461.83万元上涨至2021年的822.85亿元,2021年占R&D经费支出比例达81.78%,表明我省企业在科技结构中已经占据“主体”地位。2021年,我省拥有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12家,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数突破2800家,同比增长46.07%。安徽科技大市场及芜湖、蚌埠、马鞍山、亳州等分市场建设稳步推进,2019年以来促成近400亿元的科技成果对接交易。安徽创新馆获批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科技中介机构服务能力不断提升。截至2021年末,我省银行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科技企业贷款5146亿元,同比增长48.09%,科技金融支撑能力显著增强。
4.成果转化效果显著
全年登记科技成果由2017年的377项增长至2021年的17755项,复合增长率高达161.97%。2021年授权专利达15.3万件,同比增长27.82%;有效发明专利达12.2万件,同比增长24.24%。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由2017年7.7件增加到2021年19.9件,实现翻番增长。近五年全省技术合同成交额增长势头强劲,2021年吸纳技术合同成交额达2175.6亿元,位居全国第9位;输出技术合同成交额1754.6亿元,同比增长136.3%。全省吸纳、输出技术合同成交额连续五年实现“进”大于“出”,连续10年区域创新能力位居全国第一方阵。
三、存在问题
安徽省在科技创新成果转移转化方面取得了长足进步,但通过与长三角、大湾区等先发地区的对比调研发现,在研发投入、成果转化、市场培育、人才引进等方面与先发地区还存在一定差距。
1.研发投入不到位
近年来,我省研发投入强度显著提升,2021年研发投入强度比重达2.34%,但较上海(4.21%)、江苏(2.95%)、浙江(2.94%)、广东(3.22%)仍存在较大差距,比其他四个地区的平均水平低近1个百分点,比上海、江苏、浙江和广东分别低1.87、0.61、0.6和0.88个百分点。R&D经费支出仅占沪苏浙皖粤五地之和的8.1%,相当于广东省的25.14%、江苏省的46.63%、浙江省的25.14%、上海市的29.26%。
2.成果转化不高效
2021年,安徽省授权专利15.35万件,远低于上海(17.93万件)、江苏(64.1万件)、浙江(46.5万件)、广东(87.22万件)。有效发明专利12.2万件,与上海(17.2万件)、江苏(34.9万件)、浙江(25.04万件)、广东(43.96万件)还有较大差距。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为19.9件,不及江苏省和广东省的二分之一,与上海市、浙江省也存在一定差距。技术合同交易额为1800.33亿元,仅相当于上海的65.20%、江苏的59.74%、和广东的41.94%。
3.市场培育不健全
高新技术企业是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主力军,2021年,我省新增高新技术企业2809家,居于沪苏浙皖粤五地末位,不足江苏24%。截止目前,安徽省拥有12家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与上海(26家)、浙江(21家)、江苏(45家)、广东(20家)有较大差距,从技术转移机构服务实践情况看,我省在组织交易活动次数、组织技术转移培训、服务企业数量以及解决企业需求方面也显著低于先发省份。
4.人才引进不顺畅
研发人员是开展科技研究的活力源泉,2021年,安徽省R&D人员数为35.02万人,仅占江苏省的38.29%、广东省的31.84%;占常住人口的比重为0.57%,远落后于沪苏浙粤四地,不到上海市和江苏省的二分之一。此外,一方面人才引进与产业化结合不够紧密,缺乏兼具科技成果转化专业知识和熟知科技成果转化推广策略的跨学科专业人员。另一方面评价体系尚不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涉及研究、开发、商品化转化、产业化等多个环节,而目前对于科研人员的评价大多重量轻质,导致成果转化没有延续性。
四、对策建议
通过学习长三角、大湾区等先发地区在科技创新成果转移转化方面的经验做法,针对安徽省目前科技创新成果转移转化现状提出对策和建议,以促进安徽省科技创新成果的加速转化及产业化落地。
1.强化平台建设,促进科技成果落地转化。
一是搭建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平台。鼓励校企院所共建需求对接、优势互补、利益共享的科技成果转化平台,面向市场需求共同开展技术定制、测试检验、中试熟化、产业化开发等活动。提升“羚羊”工业互联网等平台创新资源整合能力,建设用好“一网一号一地图”人才大数据展示平台,完善线上对接、线下合作模式。建立完善科技数据库、科研仪器库等科技资源数据库,打造信息支撑、服务专业、良性合作的科技资源共享平台。
二是提升科创载体支撑能力。广东省充分利用特区珠海濒临南海,东与深圳、香港隔海相望,南与澳门陆地相连的优越地理位置,搭建了高科技成果产业化示范基地,加之宽松的政策支持,成功孵化了众多知名企业。我省可借鉴其先进经验,充分发挥安徽省地处长三角腹地、承东启西、连南接北的区位优势,以合肥为中心,统筹推进国家实验室、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等创新主平台建设,加快拓展优势特色产业的创新产业园区,承接周边发达地区经济辐射和产业转移,以促进安徽省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推动安徽省成为长三角地区独角兽企业主要聚集地和潜在独角兽孵化地。
三是打造高质量发展“飞地”。深汕两地率先构建“科创研发飞地”“产业合作飞地”双向互动机制,一方面在深圳侧重人才集聚、技术研发、成果孵化,形成创新链生态;另一方面在汕尾市聚焦产业化落地,形成产业链布局,充分发挥了两个飞地对接互动的集聚效应。我省可深入学习深汕特别合作区“双向飞地”的成功案例,加快构建与长三角先发地区共建“双向飞地”经济合作模式,打破行政区划界限,推动两地创新与产业转化的优势互补,把我省的资源、劳动力、生态等优势,与长三角先发地区的资金、技术、人才等优势有机结合起来,实现“研发设计在长三角、转化落地在安徽”。
2.强化市场配置,完善成果转化对接机制。
一是建立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明确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的职业规范和政策扶持,鼓励技术转移中介服务机构品牌化、连锁化、差异化发展。根据科创企业需求,提供技术孵化与二次开发、技术投融资、知识产权服务、技术经纪与信息服务等“处方式”、“定单式”的差异化服务。
二是大力发展技术交易市场。上海技术交易所作为科技成果评价改革试点之一,深入建立了基于交易所登记、托管、交易、结算功能的多元化科技成果市场化评价、交易定价方法;开展了基于资本联动、区域发展及产业协同的科技成果评价实践,实现了技术、资金、人才资源配置效益的最大化。我省可借鉴其专项试点经验,探索完善协议定价、挂牌交易、拍卖、资产评估等多元化科技成果市场交易定价办法。建强用好安徽科技大市场,完善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服务模式,定期开展科技成果路演展示对接交易活动,推进科技成果加速转化。
三是提升知识产权服务能力。鼓励用法律或者法规的形式明确一个专利和技术可以授权多家使用,特别是国家投入资金的科研项目,以避免大规模国有研发经费的浪费。
3.强化融合发展,促进产学研用深度合作。
一是完善多方合作体制机制。充分发挥政府的宏观调控作用和市场的需求导向作用,密切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的利益联系,形成收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机制。广州市积极构建“产学研政企金”相结合的模式,推动解决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中各个脱节、条块分割、协调困难、权益纠纷等常见问题,实现了资源整合和优化配置,大大缩短了技术创新到应用落地的时间。我省在相关高新技术产业也可借鉴该合作模式为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营造优质便利的环境,搭建交流协作平台,促进人才资源互通、信息共享,打通从科技需要到科技创造再到科技成果转化的全产业链。
二是优化产学研合作软环境。制定政策法规保护产学研合作各方合法权益,为产学研合作全过程提供法律上的规范和支持。改革完善科研信息数据保密制度,科学界定信息数据的保密类型及等级,鼓励产学研实体之间以签订保密协议等方式,提高科研信息数据的共用共享效果。持续跟踪产学研合作的需求,做好政策的落地、评估和调整。
三是强化企业科技成果转化主体地位。促进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支持企业设立研发中心、专业化众创空间、制造业创新中心等创新平台。打破科技创新券地区限制,鼓励企业使用科技创新券采购异地科技服务,实现科技资源跨区域互联互通。支持国企科技成果权属改革,完善国有创投企业市场化运作细则。
4.强化要素保障,优化成果转化资源配置。
其一,强化人才保障。
一是做好人才发展顶层设计。借鉴将深汕合作区人才战略深度融入深圳大湾区发展战略的先进理念,结合安徽省资源禀赋实际,深度参与长三角地区产业链招商,紧密对接兄弟区,构建产业协同支持政策体系,进而打造深度融入长三角产业链的人才发展战略体系。
二是加快高端科技人才引聚。鼓励柔性引才,打破传统观念和体制限制吸引高层次专利人才来皖工作。完善培养和引进技术转移人才的政策措施,从研究经费、福利待遇、社会名誉等各方面给予人才重点保障。探索建立高端技术转移人才评价机制,制定人才评价标准。
三是激发科技人员转化积极性。建立健全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科技成果权益分配机制,积极推进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改革试点工作。探索实行“负面清单+包干制”管理,实行项目实施、资金使用、项目管理一体化“包干”,切实减轻科研人员负担,赋予更大经费使用自主权。
四是完善职业技术经理人培育体系。充分发挥安徽省地处长三角腹地的区位优势,通过科技成果转化专题培训、交流研讨等形式,组建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团,“外引”“内育”,双管齐下培养一批活跃于长三角地区的职业技术经理人队伍。完善职业技术经理人评价机制,研究制定技术经理人资质、评价标准。设立职业技术经理人培训机构,培养本地的技术转移人才。
其二,强化资金保障。
一方面,落实政府资金保障。提升对经信、科技、教育等部门相关政策资金的统筹力度,在省级科技研发资金中每年安排一定比例经费专门用于技术转移事项。通过贷款贴息、风险补偿、保费补贴、担保补助等方式为支科技成果转化提供支持。
另一方面,提高社会资本投入。加大对社会资本投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政策支持力度,拓宽科技成果转化融资渠道。鼓励银行、保险机构等金融机构为科技企业提供信用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保证保险贷款、创业投资基金等融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