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沈阳3月29日电 (王斯文)本网从辽宁全省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上获悉,辽宁高院将把人民群众来信反映较多的关于审限、司法辅助、执行“一案双查”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纳入今年省法院司法巡查内容,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影响司法形象和司法公信力的“微腐败”“绊脚石”。
为积极回应群众司法关切,进一步规范投诉举报办理工作,去年8月,辽宁高院出台《关于群众来信办理工作办法(试行)》等5个投诉举报制度。根据群众来信反映问题来看,退还诉讼费效率低、司法辅助管理不规范等问题,群众反应较多。为此,辽宁高院专门就相关问题开展调研、督导检查,与财政部门协调畅通讼诉费流转“绿色”通道,加强委托鉴定、评估机构管理,专门出台修订《诉讼费收退服务办法》《关于对外委托鉴定、评估工作规定》,并对制度落实开展专项检查,相关工作规范化程度显著提升。今年,辽宁高院决定将上述问题纳入司法巡查范围,对“微腐败”及其背后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一查到底、决不姑息。
据了解,去年,辽宁高院先后对17个中院和67个基层法院开展检查督查,组织对抚顺、本溪、丹东、锦州等4个中级法院开展司法巡查,派驻4个巡查组进驻当地法院,采取召开座谈会,查看卷宗,走访党委、政府、组织部、律协等单位和组织,接访干警和群众等多种形式,重点对法院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审判权和审判管理权行使、从严管理队伍等方面情况进行巡查监督,共发现6类70余个问题,并由一名副院长牵头开展反馈并督促整改落实,切实将问题整改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就今年辽宁法院党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主要工作任务,辽宁高院表示,今年将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重点在6个方面“着力”“狠抓”,即着力“两个维护”狠抓落实、着力监督专责狠抓实效、着力突出问题狠抓整治、着力制度短板狠抓健全、着力正肃纪狠抓深入、着力素能养成狠抓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