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思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发挥好司法所和人民调解组织在基层社会治理,助力乡村振兴中的积极作用,南陵县烟墩司法所与南陵县人民法院相关业务庭同心协力,利用县人民法院在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海井村设置“陵距离法庭”开展调诉对接活动。
司法所、镇村人民调解组织负责收集本辖区内的矛盾纠纷,在群众起诉前先行调解;对疑难复杂纠纷,主动联系“陵距离法庭”联络法官给予在线指导调解。法院对受理的本区域内的成讼案件,特邀镇村调解员根据法院委托利用“陵距离法庭”组织调解;借助村居远程教育视频系统,播放执行等有关警示教育片,开展普法宣传;对村居就地调解的纠纷,根据需要进行司法确认、出具调解书等。“我们烟墩的老百姓以前去县法院要跑30多公里路,路上趁车要花近1个小时,现在在我们家门口设立“陵距离法庭”,我们以后到法庭办事就方便了,少跑路、省时间又省费用”。周边群众交口称赞。
目前,烟墩司法所、镇村居人民调解组织和“陵距离法庭”联动发力,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高效协作,形成基层矛盾纠纷化解多元合力。(张孝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