獐子岛回复深交所关注函股东质疑 “董事长为何仍留任”

来源: 作者:陈思 发布时间:2020-01-10 16:19       

自去年11月初曝出扇贝大比例死亡事件后,獐子岛一直受到舆论的关注,而调查结果迟迟未出,加上近日董事会通过备受质疑的“卖海卖海参”议案,则让獐子岛热度不退。

2020年1月3日,上市公司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獐子岛002069)披露公告称,拟转让位于长海县广鹿岛的4宗海域使用的租赁权暨海底存货(海参),总价款1.005亿元。上述海域使用的租赁权暨海底存货(海参)评估值合计1.0398亿元,较账面价值增值490.85%,交易完成后预计增加净利润约7100万元。

上述议案虽然获通过,但遭到公司董事罗伟新的反对,并受到深交所的关注。深交所当天即下发关注函,要求獐子岛说明海底存货的评估依据、交易对方与公司董监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等问题。

1月9日晚间,獐子岛披露对关注函的回复,公告显示,在本次存货的评估中,海参(包括125g及以上、60g-125g及60g以下)评估均价为268.69元/公斤,高于广鹿分公司近三年海参销售均价173.10元/公斤,且广鹿分公司2019年80%的海参收入是于当年4-6月份实现。

对此,深交所于1月9日再度下发关注函,要求獐子岛说明本次海参评估均价统一取268.69元/公斤的合理性等问题。

2019年7月,证监会在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下称《事先告知书》)中表示,拟对獐子岛董事长吴厚刚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据不完全统计,近两个月,已有多名獐子岛董事和高管离职,其中包括董秘兼副总裁孙福君、董事兼常务副总裁梁峻、独立董事丛锦秀、首席财务官勾荣、首席信息官张戡。

有獐子岛股东向新京报记者表示:“目前公司仍处在调查预处罚待听证期间,虽最终的处罚结果没有下来,但是现有上市公司各大股东们还能继续让吴厚刚留任和领导董事会工作,我们深感意外。”

海参评估价高于近3年均价55%

深交所再发关注函

今年1月3日,獐子岛二股东北京吉融元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和岛一号证券投资基金(下称“北京吉融元通”)指派的董事罗伟新在獐子岛董事会上,对“增补龙湘鞍为董事会专项委员会委员”和“转让海域使用的租赁权暨海底存货”的议案均投下了反对票,但最终,两项议案均以“7票同意,1票反对”获通过。

对于獐子岛将以1.005亿元出售长海县广鹿岛4宗海域使用的租赁权和相应海参存货,罗伟新表示,其没有收到此次议案提请关于出售部分海域使用权及存货对公司未来经营有何影响的正式报告,以及对在此时点出售海域权和存货的必要性存在疑虑。

值得注意的是,海参的毛利率在獐子岛的各项产品中处于较高水平。2019年半年报显示,獐子岛去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分别为12.88亿元和-2359万元。其中,海参贡献收入1.01亿元,仅次于虾夷扇贝的1.19亿元,而毛利率海参则高达69.79%,大大高于虾夷扇贝的18.05%,同时也高于鲍鱼和海螺的9.94%和12.81%。

1月9日,獐子岛对深交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显示,海参评估均价为268.69元/公斤,高于广鹿分公司近三年海参销售均价173.10元/公斤的55%,且广鹿分公司2019年80%的海参收入是于当年4-6月份实现。

对此,獐子岛表示,本次评估基准日为2019年12月25日,评估人员所询价为该评估时点的市场价,该时点恰处于冬季海参销售旺季,价格通常为全年中较高价格。

深交所马上就此再度下发关注函,要求獐子岛充分论证本次海参评估单价取全年中较高价格的合理性,是否符合商业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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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交易受关注的另外一点是,4家受让方企业均在去年年底成立,其与獐子岛董监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受到了深交所的关注。对此,獐子岛回复称,根据渔工商的要求,獐子岛海域使用权转租的承租方须是在广鹿岛镇注册的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公司。为满足上述承租要求,原与獐子岛协商交易的自然人按要求在广鹿岛镇注册成立了有限责任公司,并取得了合法营业执照。

目前,獐子岛的交易对方为大连海旭福满水产有限公司、大连元宝砣水产有限公司、长海广利水产有限公司和大连塘北水产有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均为0元。鉴于在支付首付款时交易对方公司尚未成立,为尽快推动并达成交易,相关方已代上述新注册公司向獐子岛支付了首付款。经交易双方自查,獐子岛董监高与上述交易对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有股东质疑吴厚刚留任

2019年7月10日,在调查逾500天后,证监会给出了对獐子岛立案调查的结果,其下发的《事先告知书》显示,獐子岛及相关人员涉嫌财务造假、涉嫌虚假记载、涉嫌未及时披露信息等,证监会依法拟作出行政处罚及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其中,吴厚刚、梁峻、勾荣、孙福君的违法行为情节严重,证监会拟决定对吴厚刚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对梁峻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勾荣、孙福君分别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据不完全统计,近两个月,已有多名獐子岛董事和高管离职,其中包括董秘兼副总裁孙福君、董事兼常务副总裁梁峻、独立董事丛锦秀、首席财务官勾荣、首席信息官张戡。

有獐子岛股东表达了对董事长吴厚刚为何仍能够留任的疑惑,其表示:“目前公司仍处在调查预处罚待听证期间,虽最终的处罚结果没有下来,但是现有上市公司各大股东们还能继续让吴厚刚留任和领导董事会工作,我们深感意外。”

“2014年至今,獐子岛的扇贝存货5年3次出现大规模的损失,加上证监会立案调查也初步认定上市公司造假,这些事实就足以使公司管理层失信于投资者了,獐子岛在证券市场的形象也受到了巨大的负面影响。”前述獐子岛股东表示,“这一系列问题的不断上演,獐子岛公司过往及既存的内部治理体系对公司经营风险的控制和判断发挥了什么样的作用?以大股东领导下的建立的董事会架构到底离现代化的公司治理体系有多远?獐子岛的主人到底是谁?”

截至2019年三季度末,獐子岛共有43934户股东,长海县獐子岛投资发展中心(下称“长海县投资”)和北京吉融元通分别持股30.76%和8.04%,是獐子岛的第一大和第二大股东,其中,长海县投资由长海县獐子岛镇人民政府100%控股。

随着獐子岛股价不断下跌,二股东北京吉融元通也遭受了巨大的损失。公告显示,2016年6月,北京吉融元通与长海县投资达成协议,受让后者5916.12万股,占獐子岛总股本的8.32%,转让价格为7.89元/股,交易总价约4.67亿元,而截至2020年1月9日收盘,獐子岛股价报2.84元/股,较转让价格已累计下跌了64%。

对于獐子岛约4万户股东而言,是否可以提起诉讼寻求赔偿?

上海创远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许峰律师向新京报记者表示,已收到部分獐子岛投资者对公司的赔偿诉讼,但需要等证监会正式处罚后才能起诉。在2017年3月21日到2018年1月31日之间买入獐子岛股票,并且在2018年1月31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以发起索赔。事实上,北京吉融元通在獐子岛的董事和监事代表曾多次在董事会和监事会会议上提出反对意见。

事实上,除反对此次“卖海卖海参”的议案外,北京吉融元通指派的董事和监事曾多次在相关会议上对议案投下反对票。

去年8月,罗伟新曾投票反对獐子岛出售旗下大连新中海产食品有限公司100%股权和新中日本株式会90%股权。公告显示,罗伟新投反对票的理由主要为,董事会召开时间在2019年8月27日早上9:30,但多达17项的董事会会议议题及文件在前一天晚上23:04分才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其邮箱,审议的文件内容资料篇幅巨大,其无法深入了解相关事项,并作出专业判断向董事会提出质询。

与此同时,北京吉融元通指派的监事李金良曾在2018年4月召开的监事会上,对《2017年年度报告》及《关于核销资产及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议案》投下反对票。

其表示,截至2018年4月26日上午8时,尚未收到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无法在2018年4月26日就篇幅如此巨大的报告发表意见。公告显示,该次监事会在当天15:00召开;对于后者,其表示,要求监事会对底播虾夷扇贝存货异常情况开展独立调查以及要求监事会向管理层提出要求提供2016年6月至2017年12月与相关的数据等事项暂无法满足,无法做出独立判断。

责任编辑:晴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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