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减免海域使用金、预计核销存货成本及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合计金额前后不一致等问题,深交所于今年1月23日向上市公司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獐子岛 002069)下发关注函。2月5日傍晚,獐子岛披露公告对此进行回复。
今年1月22日,獐子岛披露《2019年度业绩预告》称,预计2019年度亏损3.5亿元-4.5亿元,去年同期为盈利3210.92万元。其中,业绩变动原因包括:底播虾夷扇贝发生重大自然灾害,拟对底播虾夷扇贝存货成本进行核销和计提跌价准备,预计影响金额2.9亿元;报告期内,公司已申请的应减免尚未获准的海域使用金约1.43亿元。
而去年11月15日,獐子岛曾披露公告称,2019年底播虾夷扇贝秋测结果显示,在养的全部58.35万亩底播虾夷扇贝中,抽测亩产正常以及正在采捕作业的海域面积仅5.4 万亩,预计核销存货成本及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合计2.78亿元,该数字与上述业绩预告披露的2.9亿元有所出入。
2月5日,獐子岛回复深交所称,2020年1月10日到1月15日,由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及獐子岛公司人员共同对在养的2017年、2018年底播虾夷扇贝共计55.45万亩进行资源调查。
由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出具了《虾夷扇贝底播海域底播贝资源调查与评估》报告,根据上述资源量评估结果,经公司财务中心测算,预计核销存货成本及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合计金额约2.9亿元。
其中,亩产过低,采捕变现价值不足以弥补采捕成本的海域面积约42.97万亩,需核销成本约2.3亿元;亩产较低,需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区域的面积约12.48万亩,预计计提跌价准备金额约0.6亿元。该数据尚未经公司年审会计师审计以及公司董事会等相关审批程序审批。
獐子岛表示,本次与前次公告预计损失金额差异的主要原因为,2019年11月份秋测时,扇贝死亡情况仍在持续,2020年1月调查的底播虾夷扇贝死亡情况较2019年11月份进一步加剧,本次调查核销区域较公司秋季抽测时的核销区域面积有所增加。
此外,关于海域使用金的减免,獐子岛此前曾表示,2018年初,公司海洋牧场虾夷扇贝再次遭受自然灾害,发生重大损失,根据财政部、国家海洋局下发的《关于印发海域使用金减免管理办法的通知》,经评估计算,公司应获减免的海域使用金约为1.89亿元。经申请,公司于2018年12月31日获得4572万元海域使用金政策扶持,按上述规定,余下数额应在以后年度予以减免,但在报告期末,公司未能获得继续减免的相关批复。
深交所要求獐子岛说明,公司于2018年12月31日获得4572万元海域使用金政策扶持是否已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相关会计处理的合规性等问题。同时,今年1月4日,獐子岛披露公告称,拟转让4宗海域使用的租赁权暨海底存货。深交所要求獐子岛补充说明公司已申请但尚未发放的减免海域使用金中是否包括上述拟转让海域可减免使用金。
对于4572万元的处理,獐子岛回复称,按照2018年度公司底播虾夷扇贝养殖面积情况,其中冲减2018年度收获的底播虾夷扇贝海域使用金成本1491万元,冲减2019年及以后年度收获的底播虾夷扇贝海域使用金成本3081万元。
獐子岛表示,申请减免海域使用金是根据《海域使用金减免管理办法》第五条“下列项目用海,依法减免海域使用金”第三项“遭受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经核实经济损失达正常收益60%以上的养殖用海。”
据此,獐子岛提交了“减免2018年4700万元、2019年不少于6000万元、2020年8200万元的海域使用金”的申请。不过,獐子岛表示,公司只收到獐子岛镇人民政府对2018年度的减免申请批复,2019年度的减免批复暂未收到,公司后续将根据上述规定及相关流程,继续提出减免海域使用金的申请。
最后,獐子岛表示,已申请但尚未发放的减免海域使用金中不包括前述拟转让海域可减免使用金,公司在减免申请中明确申请减免公司虾夷扇贝底播养殖受灾海域的海域使用金,而拟转让4宗海域不是虾夷扇贝底播养殖受灾海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