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两家沃尔玛超市所售水产品不合格

来源: 作者:陈思 发布时间:2020-04-27 14:00       

近期,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0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第13期),本次公告的监督抽检信息涉及19大类食品669批次,其中不合格15批次。

沃尔玛(福建)商业零售有限公司南安成功街分店销售的多宝鱼(购进日期为2019年12月10日),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检测值为242μ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100μg/kg。

恩诺沙星属于氟喹诺酮类药物,是一类人工合成的广谱抗菌药,是动物专属用药。恩诺沙星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养殖户在养殖过程中违规使用相关兽药。长期摄入恩诺沙星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引起头晕、头痛、睡眠不良、胃肠道刺激或不适等症状。

沃尔玛(福建)商业零售有限公司南安成功街分店销售的活金鲳鱼(购进日期为2019年12月10日),呋喃唑酮代谢物检测值为7.63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

呋喃唑酮是属于硝基呋喃类广谱抗生素,曾广泛应用于畜禽及水产养殖业。硝基呋喃类原型药在生物体内代谢迅速,和蛋白质结合相当稳定,常利用对其代谢物的检测来反应硝基呋喃类药物的残留状况。《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中规定,呋喃唑酮为禁止使用的药物,在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

深圳沃尔玛百货零售有限公司厦门SM分店销售的活虾菇(25-35)(购进日期为2020年1月8日),镉(以Cd计)检测值为1.0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5mg/kg。

厦门闽篮超市有限公司嵩屿店销售的来自厦门市湖里区李普盖水产店的虾菇(活)(购进日期为2019年12月16日),镉(以Cd计)检测值为1.0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5mg/kg。

镉(以Cd计)是最常见的重金属元素污染物之一。《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规定,镉(以Cd计)在鲜、冻水产动物的甲壳类中限量为0.5mg/kg。水产品中镉(以Cd计)超标可能是水产品养殖过程中对环境中镉元素的富集。

宁德市福万佳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活明虾(购进日期为2019年12月23日),土霉素检测值为605μ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100μg/kg。

土霉素属于四环素类,是由链霉菌产生的一种广谱抗生素,因其具有促进生长和治疗疾病的作用,被广泛应用于饲料添加剂,是防治患病禽畜的常用药物。土霉素在饲料中滥用会使动物组织中土霉素残留超标,长期食用土霉素超标的动物食品会危害人体健康。

福建冠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平潭龙翔店销售的鲜迪竹园鸡(购进日期为2019年12月10日),磺胺类(总量)检测值为176μ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100μg/kg;金刚烷胺检测值为263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

磺胺类药物是一种人工合成的抗菌药,对大多数革兰氏阳性菌和阴性菌都有较强的抑制作用。磺胺类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养殖户在养殖过程中违规使用相关兽药,摄入磺胺类(总量)超标的食品,可能引起皮疹、药热等过敏反应。

金刚烷胺最早用于抑制流感病毒的抗病毒药物。《兽药地方标准 废止目录》中规定,金刚烷胺为禁用兽药,在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检出金刚烷胺的原因,可能是养殖户在饲料中违规添加,导致其在动物体内蓄积。金刚烷胺通过食物链进入人体内蓄积,可能使人体对其产生耐药性。

漳浦县莆仙包子铺销售的油条(加工日期为2019年12月18日),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检测值为214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100mg/kg。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硫酸铝钾、硫酸铝铵作为膨松剂、稳定剂可应用于油炸面制品,其添加量“按生产需要适量添加”,而终产品中的铝残留限量不得超过100mg/kg。铝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个别企业为改善产品口感,在生产加工过程中超限量使用含铝添加剂。

浦县莆仙包子铺销售的白馒头(加工日期为2019年12月18日),糖精钠(以糖精计)检测值为0.0428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

糖精钠是一种常见食品添加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糖精钠(以糖精计)在餐饮食品中不得使用。食用较多的糖精钠,会影响肠胃消化酶的正常分泌,降低小肠的吸收能力,使食欲减退。糖精钠不合格原因可能是企业为增加产品甜味,超范围使用甜味剂。

南安市康美镇豪利有超市销售的巴西菇(姬松茸)(购进日期为2019年12月11日),总汞(以Hg计)检测值为1.4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1.0mg/kg。

总汞属于重金属污染物指标,主要通过环境污染带入食品原料。蔬菜制品中汞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对原料质量把关不严,或生产加工环境不符合要求,由生产设备迁移入产品等导致。

晋江市陈埭方美玉百货店销售的绿豆芽(购进日期为2019年12月16日),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检测值为0.0521m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

4-氯苯氧乙酸钠又称防落素,是一种植物生长调节剂,在豆芽生产中,4-氯苯氧乙酸钠可以促进豆芽下胚轴粗大,减少根部萌发,加速细胞分裂,可提高豆芽产量和质量,所生豆芽肥嫩、粗壮、爽口。原食药监总局,原农业部,原卫计委2015年第11号公告规定,豆芽生产经营中禁止使用4-氯苯氧乙酸钠。

漳州市芗城区好生活便利店销售的土鸭蛋(购进日期为2019年12月18日),氟苯尼考检测值为12.2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

氟苯尼考是一种动物专用抗菌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规定,氟苯尼考在产蛋期家禽中禁用。鸭蛋中检出氟苯尼考的原因,可能是养殖户在产蛋鸭养殖过程中违规使用相关兽药,长期食用氟苯尼考残留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

福州市马尾区沿山市场世利肉摊销售的牛肉(检疫日期为2019年12月25日),克伦特罗检测值为2.37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

克伦特罗属于β-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对动物有明显的促进生长、提高瘦肉率及减少脂肪的效果。国家规定,β-兴奋剂类药物(盐酸克伦特罗(瘦肉精)、莱克多巴胺等)为食品中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在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长期食用检出克伦特罗的食品可能会引起中毒,诱发心律失常,出现心悸、头晕、乏力等症状,对人体健康造成伤害。

宁德市福永兴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宁德建发分公司销售,标称南昌市闽昌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绿豆派,富马酸二甲酯检测值为30.2m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

宁德市福永兴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宁德建发分公司销售,标称南昌市闽昌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果粒多多,富马酸二甲酯检测值为33.3m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

宁德市福永兴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宁德建发分公司销售,标称南昌市闽昌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拉丝面包,富马酸二甲酯检测值为18.1m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

经生产企业属地市场监管部门核实,认为以上3批次产品为假冒产品。

富马酸二甲酯是具有抗菌和杀虫作用的防腐剂。国家规定,富马酸二甲酯为非食用物质,不得在糕点中使用。富马酸二甲酯会对人体肠道、内脏产生腐蚀性损害和引起过敏。糕点中检出富马酸二甲酯的原因可能是企业为了使产品不易霉变、延长保质期,降低生产成本而违规添加。

责任编辑:晴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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