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港交所上市食品饮料企业天喔国际发布公告称,公司于5月8日收到联交所的信函显示,上市委员会已决定根据上市规则取消公司的上市。除非天喔国际申请复核取消除牌决定,否则其股份的最后上市日期为5月22日,其股份上市的取消将自5月25日上午9时起生效。
天喔国际表示,正在考虑除牌决定,并将就此寻求适当的专业意见,也可能考虑提交对除牌决定进行复核的要求。
新京报记者查阅联交所上市规则中有关取消上市资格的内容发现,如上市委员会决定取消上市发行人的上市资格,该上市发行人有权要求再将该项决定提交上市(复核)委员会复核。此外,如上市(复核)委员会赞同、修正或更改上市委员会较早前的决定, 则该上市发行人有权将该项决定提交上市上诉委员会作近一步及最后的复核。上市上诉委员会的复核决定是最终裁决,对该上市发行人具有约束力。
2018年8月13日,天喔国际股票暂停买卖。同年8月17日,天喔国际公布了自身一直存在但并未披露的“债务”。披露信息显示,自2016年1月1日以来,天喔国际多家附属公司就买卖货品与其他公司签订一系列协议,共支付16.84亿元的预付款项,而执行董事等在相关期间并不知情。根据董事会调查所得,天喔国际并未从这些协议中收到任何待交付货品,其中大部分已构成违约。天喔国际股票的恢复买卖期已于2020年2月12日届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