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老李食品公司五香翅不合格,曾因产品检出禁用瘦肉精被罚10万元

来源: 作者:陈思 发布时间:2020-08-15 08:05       

近期,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0年第32期)。

宁波市家家乐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前童连锁店销售的标称温州市老李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老李五香翅,菌落总数检测值为4000000、2600000、3400000、1400000、2200000(CFU/g),标准规定为n=5,c=2,m=10000,M=100000(CFU/g)。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主要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菌落总数超标说明个别企业可能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或者包装容器清洗消毒不到位;还有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据了解,温州市老李食品有限公司成立于1995年,主要经营卤制食品,号称传承百年特殊卤制工艺,曾获得浙江省老字号、浙江省著名商标等荣誉,还曾参展中国进口博览会和香港美食博览会。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2016年11月江苏省食药监局公布的2016年第36期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该公司生产的香酥蹄检出禁用兽药莱克多巴胺(瘦肉精)。

2017年6月8日温州市苍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处罚决定,温州市老李食品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食品安全管理规定,决定给予该公司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4200元并处罚款人民币100000元的行政处罚。(处罚决定文书号:苍市监处字〔2017〕602号)

宁海县家友超市销售的标称宁海县农家香酒厂生产的枇杷酒(原浆·水果蒸馏酒),酒精度检测值为26.8%vol,标准规定为39%vol-41%vol。

宁波市海曙卫燕食品店销售的标称余姚市舜江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宁波大曲液态法白酒,酒精度检测值为46.2%vol,标准规定为47%vol-49%vol。

酒精度又叫酒度,反映了酒中乙醇(酒精)的含量,是酒类的品质指标之一。酒精度不合格可能是个别企业生产工艺控制不严格或检验器具不准确等因素造成。

责任编辑:晴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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