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局日前发布的《海南自由贸易港试点开放第七航权实施方案》提出,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分阶段、分步骤试点开放第七航权。民航局政策法规司司长颜明池10日表示,在“自由贸易港”的战略定位下,高水平航权开放政策对海南民航业和海南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作用更加凸显。
第七航权又被称为完全第三国运输权,指某国或地区的航空公司完全在其本国或地区领域以外经营独立的航线,在境外两国或地区间有载运客货的权利。如德国汉莎航空承运英国伦敦-法国巴黎的航线。在海南试点开放第七航权,意味着海南的部分国际航线开放给了境外航司运营。
颜明池介绍,实施方案在制定思路上坚持了五个方面的定位。一是体现民航的高开放水平。二是体现航空运输的战略先导作用。三是体现开放试点的阶段性。四是体现保障安全原则。五是具备可操作性。
他说,从世界上其他自贸港的成功经验看,航空运输特别是航权开放政策对自贸港发展都起到了不可或缺的作用。
2003年,海南成为国内首个开放第三、四、五航权的试点省份,17年来政策成效明显。海南国际航线网络基本成形,国际航线数量由2003年的5条增加到2020年的103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