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时期侦破文物犯罪案件3000余起 追缴涉案文物6万余件

来源: 作者:网络 发布时间:2021-01-01 17:02       

据国家文物局消息,“十三五”时期,文物安全形势总体平稳,文物事业呈现蓬勃发展的生动局面。

文物安全防范水平切实增强。全国文物安全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达17家,文物安全纳入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考核巡查范围、文明城市年度测评指标体系,23个省份将文物安全纳入地方政府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国家和省级财政年均投入超过10亿元用于文物平安工程,建设2000余项国保单位安全防护工程,建设中国被盗文物数据信息发布平台。开展博物馆和文物建筑消防安全大检查,排查文博单位7万余家;完成全国文物安全状况大排查,排查文博单位23万多个。

文物行政执法督察不断强化。完成文物法人违法三年专项整治行动和长城执法专项督察,查处文物法人违法案件673起,重点督办182起;开展文物执法督察体系建设研究,公布三批39个文物行政执法指导性案例,建立文物违法案件督察、约谈、评查机制,约谈地方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负责同志20余次;提升文物行政执法能力,抽选20省280处国保单位开展卫星遥感监测;进一步完善“12359”等文物违法举报信息受理流程,指导福建、陕西等开展社会力量参与文物安全试点工作。

联合打击文物违法犯罪行为取得重要成果。联合公安部开展全国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侦破各类文物犯罪案件300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6000余名,追缴涉案文物6万余件;发布五批A级通缉令,通缉52名重大文物犯罪在逃人员,已到案49名。文物违法行为惩戒机制不断健全,共计108人被追究行政责任。

责任编辑:晴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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