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4月21日讯 日前,《福建省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通过审议,并将于6月1日起施行。
《办法》规定,树龄在500年以上的树木为一级古树,树龄在300年以上不满500年的树木为二级古树,树龄在100年以上不满300年的树木为三级古树;古树名木实行日常养护和专业养护相结合,可以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对古树名木进行养护;在保护优先的前提下可以合理利用古树名木资源,鼓励挖掘提炼古树名木景观、生态和历史人文价值,建设古树名木公园和保护小区等。损害古树名木的行为将受到处罚,比如,剥损树皮、挖根、灌注有毒有害物质,将被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伍策 宋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