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发布了北京市2018年卫生总费用核算结果。结果显示,2018年,北京市人均卫生总费用为11609.06元,比上年增加13.14%,社会办医支出和社会医疗保障支出有较明显增长,流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费用连续4年增长。
从筹资评价指标方面看,2018年,北京市卫生总费用占GDP的比重为8.25%,比2017年升高0.42个百分点。2018年,北京市社会卫生支出1529.96亿元,比上年增长13.53%。其中,社会办医支出和社会医疗保障支出有较明显的增长,增速分别达20.01%和16.6%。
在个人现金卫生支出方面,2018年,北京市人均卫生总费用为11609.06元,比上年增加13.14%;城镇居民人均个人现金卫生支出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是4.43%,与2017年相比上升了0.19个百分点;农村居民人均个人现金卫生支出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是6.16%,比2017年下降了0.67个百分点。2018年,北京市城镇居民人均个人现金卫生支出占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重增高,达到2.8%,与2017年相比上升了0.06个百分点。
按全口径核算,2018年北京市卫生总费用机构流向构成中,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及其他医用品零售机构所占比重最高,分别占61.2%、9.82%和22.04%。2018年流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费用增长增速为21.02%,其占机构费用总量的比重已连续4年增长,2018年达9.82%。(记者李琳 特约记者姚秀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