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完善“互联网+”医疗服务收费政策

来源: 作者:张丰 发布时间:2020-01-05 09:03       

近日从青海省医疗保障局获悉,该省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创新医疗服务模式,设立了互联网复诊、远程会诊、同步远程病理会诊、非同步远程病理会诊、心电监测远程传输、起搏器远程监测及除颤器远程监测等“互联网+”医疗服务收费项目,并完善了“互联网+”医疗服务收费政策。

据了解,该省医疗保障局严格规范相关收费行为:公立医疗机构依法合规开展的“互联网+”医疗服务按项目管理,未经批准的医疗服务项目不得向患者收费;非公立医疗机构依法合规开展的“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互联网医院按其登记注册的所有制形式和经营性质适用相应的价格项目政策。同时,对互联网复诊诊查费、依托“互联网+”提供家庭医生服务、患者接受“互联网+”医疗服务及患者享受线下服务时,由接诊医师通过“互联网+”的形式邀请其他医师进行会诊等情况都进行了详细、明确的收费规定。

该省要求,各级医疗保障部门以公立医疗机构为重点,加强医疗服务价格日常检测监管。(记者吴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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