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做好防汛救灾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
《通知》提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要建立防汛救灾工作机制,制订并完善应急工作预案,组织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对重点部门、重点环节要逐一排查,一旦发现基础设施出现险情要及时妥善处置。
医疗机构要统筹调配好医疗资源,加强医疗力量配备和医疗物资储备,确保一线医疗力量和药品物资充足,满足汛期临床工作需求。
《通知》指出,医疗机构要细化管理措施,制订汛期医疗服务保障工作方案,优化服务流程,确保正常诊疗秩序。对血液透析患者、肿瘤放化疗患者、孕产妇、慢病患者等需要定期检查和心脑血管等需要急诊急救的患者,要给予及时诊疗。
《通知》强调,对新冠肺炎病例要及时排查,防止扩散传播;对洪涝灾害期间多发的肠道疾病、虫媒传染病、皮肤病等也要特别关注,早诊早治。此外,医疗机构要关心和爱护医务人员,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和工作班次,为医务人员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维护医务人员身心健康。(首席记者姚常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