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示范项目扩面

来源: 作者:张丰 发布时间:2021-01-15 13:10       

近日,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秘书处、国家卫生健康委、财政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公布《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示范项目工作方案》。根据《方案》,所有城市和县(市、区)均可自愿申请参加示范创建工作,由各省份按照考评指标体系开展初评,根据初评结果推荐2个~3个候选地方。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秘书处、国家卫生健康委、财政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同委托第三方对候选地方开展复评,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确定示范城市和示范县。

《方案》提出,按照“地方申报、省级初评、国家复评、每两年遴选、每两年验收”的思路,加强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示范地方的遴选、管理和验收工作,调动示范地方持续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不断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突破创新的积极性,加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带动全国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向纵深推进。

《方案》明确,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国家层面委托第三方每两年一次对示范地方进行验收,考评结果优于上次或达到平均水平即合格,不合格的限期1年整改,整改不合格的不再确认为示范地方。建立正向激励机制,鼓励各省份在分配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时,对示范地方予以倾斜;各省份在推荐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时,优先考虑示范地方。

据了解,根据示范工作安排,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秘书处将会同有关部门在尚无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国家级示范城市的省份中遴选确定第二批示范城市,使每个省份至少有1个示范城市。示范遴选工作每两年组织一次。(首席记者叶龙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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