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证券法》在多个重要方面进行了相关修订,多项重磅内容入法。其中提高证券违法违规成本也是被资本市场多方主体较为关注的重要内容。在加大内幕交易的惩处力度方面,新《证券法》明确最高10倍罚款。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曾鸣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旧版证券法规定违法成本过低,罚款比例和金额的上限都明显偏低,新《证券法》对此有明显纠正。在内幕交易方面的惩处,首先,就罚款比例而言,新法将罚款比例从违法所得的5倍提升到了10倍;其次,就罚款金额而言,对于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一定金额的,罚款下限从3万元提升至50万元,罚款的上限从60万元提升至500万元;最后,就单位内幕交易中相关责任人员的罚款数额,其亦从3万元至30万元提升为20万元至200万元。
“也就是说,一件内幕交易行为,即使没有违法所得,也可以被罚款500万元。”北京威诺律师事务所主任杨兆全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这次对内幕交易内容的修改,主要是大幅度提升了处罚幅度和数额。大幅加大处罚力度是为了对内幕交易违法行为进行更加有力的打击,力争遏制内幕交易的高发势头。内幕交易行为本身具有较强的隐蔽性,不容易被监管部门发现。过去最高处以5倍罚款,有些人抱着侥幸心理知法犯法,铤而走险。从这几年证监会查处的案件来看,内幕交易案件数量仍然很大,占总案件数的很大比例。这次把处罚幅度提升到10倍,大大增强了对违法者的震慑力度。
“分析我国上市公司内幕交易相关案例就会发现,上市公司确实存在并购重组过程中信息提前泄露与内幕交易等问题,同时这些上市公司的股票价格和交易量均在并购重组公告前后发生明显的异常波动。”新时代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潘向东表示,通过进一步分析就会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成为认定内幕交易的关键,新《证券法》结合之前司法实践,在修改过程中,通过加强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监管,有效地化解了上述难题。对此,一方面有助于提高上市公司做好重大信息保密工作,提高信息披露及时性和有效性,通过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有助于抑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内幕交易。另一方面有助于加强监管部门对内幕交易行为稽查执法力度,增加内幕信息知情人违法成本, 从而对内幕交易行为起到显著的威慑作用,降低因为内幕交易导致的股价波动和寻租行为。
“从过去我们律师事务所经手处理的内幕交易案件来看,内幕交易涉及的主体非常广泛。”杨兆全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企业老板、政府官员、证券公司、投资公司、机构从业人员和普通投资者,都有从事内幕交易的案例。过去证券法规定的最高5倍的罚款,已经算是不低了,一些公司在财务上受到了沉重打击。这次进一步提高到了10倍罚款,没有违法所得也可能处以最高500万元的罚款。如此严峻的处罚力度,足以让一些违法违规的个人和公司走向破产甚至倒闭。
曾鸣表示,本次修改除了加大处罚力度之外还扩大了对内幕交易信息“知情人”的认定,细化了对内幕交易信息的认定标准,这将有力打击内幕交易行为,极大增加了内幕交易的违法成本,在一定程度上会有效遏制内幕交易,增强投资人信心。
“新《证券法》此次对内幕交易方面的惩处,重点针对知情人的相关防控,一是重点提高内幕知情人的违法成本,有效降低我国内幕交易的案件数量,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加大中介机构更好督导上市公司的责任;二是降低因内幕交易导致的上市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有助于实现内幕交易监管工作与国际接轨,对资本市场内幕交易监管具有指导意义,对市场释放了积极信号,有助于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恢复市场正常投融资功能,增强资本市场信心,为市场长期健康发展提供动力;三是也有助于投资者将更多重心放在研究上市公司盈利能力上,助推市场回归价值投资,提高市场效率,降低市场的非理性波动。”潘向东表示。(证券日报见习记者 倪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