险企权益投资实施差异化监管

来源: 作者:马文静 发布时间:2020-07-19 15:07       

  《通知》强化对重点公司的监管。明确规定偿付能力充足率不足100%的保险公司,不得新增权益类资产投资,责任准备金覆盖率不足100%的人身险公司、资金运用出现重大风险事件、资产负债管理能力较弱且匹配状况较差、受到处罚的保险公司,权益类资产监管比例不得超过15%。对于各类被动原因造成超过监管比例的保险公司,应当及时报告并提交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并在6个月内整改到位。

  《通知》增加集中度风险监管指标。针对以往出现的盲目投资、投资冲动带来的过度投资、频繁举牌等不理性行为,在现有指标基础上,进一步规定保险公司投资单一上市公司股票的股份总数,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0%,银保监会另有规定或经银保监会批准的除外。

  银保监会相关负责人指出,分为不同监管比例档次,将改变以往监管政策“一刀切”和“差公司生病、好公司跟着吃药”的情况。

  “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对保险公司权益类资产配置实施差异化监管,支持偿付能力水平充足、财务状况良好、风险承担能力较强的保险公司适度提高权益类资产配置比例,积极发挥保险资金长期稳定的优势,为实体经济和资本市场提供更多资本性资金。”上述负责人表示。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保险研究室副主任朱俊生表示,差异化监管是一个趋势,相对优质的保险公司获得了更大自主权。监管政策更有弹性,有奖优罚劣的作用。保险资金是长期资金,在跨周期、价值投资上发挥着重要角色,是重要的机构投资者,有助于推动资本市场投资者结构优化。

  市场人士表示,对于保险公司自身而言,权益类资产配置比例提升,将为提高投资端收益开拓更多空间。近段时间以来,险企在权益投资方面频频发力,加强战术配置能力。权益资产投资越来越成为险企增厚利润的助推器。

  “在固定收益类资产收益率中枢下移、房地产投资预期回报下降的大趋势下,总体看好未来权益市场的表现。一方面,将继续加强研究,加大力度支持实体经济;另一方面,要继续优化组合配置,提高资产收益,择机增加对核心资产的配置。”某国有险企资产公司人士说。

责任编辑:晴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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