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李在镕接受记者采访。图片来源:人民视觉
韩国法务部假释审查委员会8月9日对1057名服刑人员的假释条件审查后,对包括三星电子实际掌舵人、副会长李在镕在内的810人作出“符合条件”的决定。因参与朴槿惠“亲信干政门”事件被法院判处2年零6个月有期徒刑的李在镕,由此在8月13日获得假释,这距离他今年1月二次入狱过了207天。
韩国法务部长官朴范界解释称:“考虑到新冠肺炎疫情长期持续下的国家经济情况和国际经济环境,特地将李在镕纳入本次假释对象。”根据韩国《刑法》规定,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或监禁刑正在服刑的罪犯,如果态度良好且具有明显的悔过之心,经审查认为无需完成剩余刑期且符合一定条件,即可予以假释。被判处无期徒刑者服刑满20年、被判处有期徒刑者服满刑期的三分之一,即符合假释条件。以此为依据,韩国法务部在今年上半年针对服满刑期55%至95%的罪犯进行了假释条件审查,之后从上月起把标准放宽到服满刑期50%至90%的人员。截至7月末,李在镕已经服满60%的刑期。
韩国法务部相关人士也表示,“最近三年共有244名未服满70%刑期的罪犯获得假释,呈现增加趋势”“对于服刑率超过60%的犯人,只要没有特殊情况,都会给予假释审查的机会,不存在特殊照顾的问题”。
不过,李在镕被释放后仍无法返回经营岗位。因为他此番只是获得假释,而非特赦。获得总统特赦的罪犯可被免除全部或部分刑罚,恢复被刑罚限制的资格,但假释人员无法获得这些待遇。根据韩国《特定经济犯罪加重处罚法》规定,犯下贪污、侵吞等犯罪行为且涉案金额超过5亿韩元的,从刑期结束或执行中止当日起,五年内不得在特定企业单位就业,包括金融公司等国家、地方政府全部或部分出资成立或接受政府资助的机关单位,以及与犯罪行为密切相关的企业单位等。李在镕被认定贪污、侵吞86.8亿韩元,因此受这一条款约束。
朴范界8月10日表示,李在镕获准假释与解除限制就业措施是两件事。法务部在综合考虑全球经济、国家信用风险等各项条件后决定假释李在镕,但从未考虑免除对其的就业限制处罚。
韩国经济团体连日来就假释李在镕表示欢迎。“大韩商工会议所”发表评论称,在企业变化和决策速度日趋紧要的情况下,法务部决定假释李在镕,大韩商会对此表示欢迎。希望今后在李在镕参与海外客户会议、访问全球经营一线等方面,有关部门能灵活适用管制措施。
与此同时,很多韩国民众和市民团队对假释李在镕表示强烈不满。在法务部通过假释李在镕的决议后,由1700名民众签署的文件立即被提交到法务部。文件称上述决定是给财阀提供的特权。部分韩国市民团体聚集在法务部大楼前,称这项决定与民意背道而驰。“为了民主社会的律师团体”发表评论表示,李在镕这种重大犯罪嫌疑人轻易获得假释,将严重损害司法公正。
韩国执政党在此问题上也产生内讧。共同民主党热门总统候选人、京畿道知事李在明对政府的假释行为表示理解,认为此举“没有损害广大民众的利益”。该党另外一名热门总统候选人、前总理李洛渊也希望李在镕能“感恩”,以实际行动为韩国克服疫情危机和经济复苏作出贡献。不过,该党国会议员朴荣振持相反意见,并质疑李在明此前多次反对赦免李在镕等人,“难道为了选举要食言?”
分析人士认为,很多韩国司法界人士和民众对李在镕被假释持强烈质疑态度,最重要的原因在于此前类似李在镕这样的案例被假释的比例不到1%。根据韩国法务部8月10日发布的《2021统计年报》,最近10年未服满70%刑期就获得假释的人员有275人,仅占全体假释人员的0.4%。未服满60%刑期就获得假释的人员有54人,占0.08%。与此同时,像李在镕这样仍有“非法继承经营权”等其他案件正在审理就获得假释的人也是极少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