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9日,全国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会议在京召开。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强调,要更新司法理念,强化法律监督,自觉扛起新时代未成年人保护的检察责任,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张军要求,要更新司法理念,引领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创新发展。对犯罪未成年人坚定不移实行“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对涉案罪错未成年人,一体贯彻好“保护、教育、管束”办案理念。要把握办案规律,把标本兼治贯穿全过程,“一号检察建议”就是很好的范例。要落实宽严相济,该追诉的必须依法惩治,能宽缓的尽量从宽到位。要加强双向保护,既维护涉罪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也维护未成年被害人的权益,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要做好综合保护,涉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原则上可由未成年人检察部门统一集中办理。
张军强调,要坚持督导而不替代,推动形成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未成年人保护需要各职能部门协力推进,检察机关要通过具体办案发现法律法规落实中的突出、系统、普遍性问题,通过检察建议、工作协调机制促进职能部门履职,但不能代替政府等有关部门做具体工作。
张军要求重点做好几项具体工作:要“没完没了”抓好“一号检察建议”监督落实,助推各职能部门依法履职,更好地促进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要研究推动专门学校建设,积极探索建立检察机关与专门学校的工作衔接机制,把对涉案罪错未成年人的保护、教育、管束落到实处;要扎实做好法治副校长工作,把静态的普法宣传变成动态的法治教育;要认真研编涉未成年人保护案例,指导司法办案实践;要健全完善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不断完善法治,促进社会治理体系和能力不断提升。
张军强调,要加强专业化建设,提升新时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水平。要健全专门机构和办案组织,对未成年人检察人员配备、办案机构等进行适当调整,建立健全未成年人检察业务考评体系,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品牌建设,增强示范、辐射和带动效应。
最高检副检察长童建明主持会议。(记者 周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