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依法保障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

来源: 作者:网络 发布时间:2020-02-12 15:10       

2月10日起,浙江各地将因地因时、分类有序推进企业复工复产。针对浙江省疫情防控工作已进入新阶段的情况,结合检察工作实际,浙江省检察院当天向该省检察机关发出《关于坚持“两手抓”“两手硬”依法保障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通知》(下称《通知》)。

《通知》要求该省检察机关突出重点,强化监督,促进提升疫情防控法治化水平。认真贯彻“两高两部”《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要求,依法严惩各类妨害疫情防控的犯罪行为;加大对涉野生动物犯罪活动的刑事打击力度,积极稳妥开展野生动物保护领域公益诉讼。

《意见》要求强化工作联动,努力为复工复产企业提供有针对性的司法保障。要把疫情防控和服务保障企业复工复产作为当前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切入点来抓,增强工作主动性,加强与各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的联系,及时了解复工企业情况,加强与工商联、行业协会等部门联系,完善防疫期间检企联系方式,结合代表委员联络工作,听取代表委员对强化疫情防控司法保障的建议,及时了解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司法需求,结合浙江省“小微企业渡过难关17条政策”,努力为复工企业提供有针对性的司法保障。对于生产防护服、口罩等重点防控物资的企业出现与防疫无关的犯罪时,符合从宽条件的,要以有利生产、有利疫情防控为原则,一律从宽。

《通知》要求加强矛盾化解工作,依法平等保护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通知》同时要求坚持严防死守,有序抓好检察机关自身人员返工返岗工作。(记者 范跃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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