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防控,筑牢战疫铜墙铁壁(战疫情促发展迎两会③)

来源: 作者:网络 发布时间:2020-05-08 09:15       

  图左:4月15日,武汉社区工作者为群众测体温。
  新华社记者 李 贺摄
  图中:2月12日,西安咸阳国际机场乘客按“一米线”排队。
  新华社记者 邵 瑞摄
  图右:3月18日,北京海关在飞机客舱进行检查。
  陈钟昊摄(新华社发)

  2020年初,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剧烈冲击着人类公共卫生安全。在这场战疫中,中国迅速遏制住疫情,防控工作取得巨大成效,靠的是什么?靠政策、靠科技、靠人心,更要靠法治。

  “疫情防控越是到最吃劲的时候,越要坚持依法防控,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各项防控工作。”习近平总书记深刻阐明了法治在疫情防控中的重要作用。

  中国抗击疫情,法治精神始终贯穿立法、司法、执法、普法、守法等各个环节。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切实坚持依法防控、科学施策,筑牢了疫情防控的铜墙铁壁,为打赢这场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依法防控 同心抗疫

  “请您站在‘一米线’处排队领取快递!”在北京市海淀区东升镇芳清园小区外,社区工作者在引导居民有序排队取货。疫情期间,小区辟出专门区域,并设置“一米线”及提示牌,同时设立了网络购物平台自取货架,按照小区楼号分好区域。“这些防控举措,解决了我们取件难、易丢失的大难题,真是又安全又便利!”小区居民王先生说。

  在公共场所设置“一米线”等引导标识、要求餐饮服务企业配备公筷公勺……北京市人大常委会会议日前表决通过《北京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把疫情防控中的一系列好做法纳入条例,用法律法规促进市民养成文明习惯,受到了社会各界的普遍欢迎。

  不只是北京,疫情发生以来,地方人大常委会深入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相继出台决定、修改法规,发挥监督职能,为战疫注入法治力量。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统计,今年2月以来,上海、浙江等多个省级人大常委会,以及杭州、温州、宁波、常州、怀化等设区的市人大常委会临时加开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依法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

  从中央到地方,法治成为全国上下同心抗击疫情的关键词——

  疫情发生后,各地方政府依法采取一系列严格防控措施:及时公开疫情信息,制定落实社区防控措施,实行网格化、地毯式管理,做好相关人员健康跟踪管理,控制举办大型活动、减少人员聚集,加强野生动物市场管控……各地坚持依法防控,坚决遏制疫情蔓延。

  从疫情防控到复工复产,法治成为夺取“双线”胜利的可靠支撑——

  “两条战线”“大战大考”,法治始终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针对复工复产过程中可能遇到的一些法律问题,中央政法委会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制定出台《关于政法机关依法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的意见》,以相关法律和基本政策为依据,围绕如何调处化解矛盾纠纷、如何提供优质高效的政法公共服务等,提出工作举措和具体要求,保障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

  从内防扩散到外防输入,法治成为守住国门的有力保障——

  一些入境人员怀着侥幸心理,不如实申报健康状况,不配合体温监测;明知自己已经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却故意隐瞒发病情况和境外旅行史等……在全球疫情快速蔓延形势下,中国如何依法防控境外疫情输入?对此,《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境卫生检疫工作 依法惩治妨害国境卫生检疫违法犯罪的意见》及时出台,提出6类可能定罪入刑的妨害国境卫生检疫行为;各地方也根据自身情况采取严格入境人员管理、入境人员集中隔离等措施,依法把好每一道关口,力争将疫情输入风险降到最低。

  “法者,治之端也。”依法防疫,离不开完备的法律体系。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共卫生法律体系,中国最高立法机关迅速行动,相关法律的全面修法进程按下“快进键”。

  4月26日至29日在京举行的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了生物安全法草案二审稿和动物防疫法修订草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沈春耀介绍,为了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中国今明两年拟制定修改17件相关法律。

  “现行法律在防控疫情、维护公共卫生安全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也暴露了一些短板和不足。”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立法规划室主任岳仲明表示,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部署要求,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在认真论证、充分听取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研究起草了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立法修法工作计划。这是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制定专项的立法修法工作计划,将按程序批准后实施,统筹安排、指导推动相关立法修法工作。

  严格执法 庇佑民生

  “现在回头客多了,执法人员还会帮助整理摊位,提醒大家注意打扫卫生,我们心里踏实多了。”春日一个下午,卖了9年糖油果子的四川成都个体户钟俊,推着货摊准时来到二江坊街角处小路边。和此前与城市管理者“打游击”不同,如今像他一样的流动商贩有了固定、合法的经营场地。

  随着复工复产有序推进,大部分商家恢复正常经营,然而没有固定经营场地,甚至有些“不合规”的游商又该如何面对疫情带来的生计难题?3月下旬,四川省成都市发布《成都市城市管理五允许一坚持统筹疫情防控助力经济发展措施》。措施规定,在“保障安全,不占用盲道、消防通道,不侵害他人利益,做好疫情防控和清洁卫生工作”等前提下,允许设置临时占道摊点摊区、允许临街店铺越门经营、允许大型商场开展占道促销、允许流动商贩贩卖经营、允许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企业扩大停放区域,同时坚持柔性执法和审慎包容监管。这些充满温度的民生措施,赢得市民广泛称赞,彰显出以法治庇佑民生的温情。

  疫情考验着每一位执法者。如何做到既让政令通达,又让人民乐于守法,是对执法者执法能力的考验。司法部今年2月印发的《关于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的意见》规定,各级行政执法机关要改进办案方式方法,善于释法说理,做到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以情感人,减少执法阻力,赢得群众对执法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但是,对于一些防控期间顶风违法行为,政法机关坚决依法处罚,体现了依法从严的政策要求。

  因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河南某公司劳务派遣人员郭某鹏如今后悔不已!

  2月底,郭某鹏从北京乘机辗转前往意大利、法国等疫情严重国家,返回老家河南郑州后出现发热、咽痛等症状。当地民警打电话核实,郭某鹏未接电话;其母甚至否认郭某鹏去过国外。随后,郭某鹏被确诊感染新冠肺炎,40多名密切接触人员被隔离观察。

  对于这种违反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产生传播严重危险的行为,当地法院根据4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对郭某鹏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定罪处罚。

  “疫情发生以来,各级行政机关严格执法、依法行政,采取的各项措施于法有据,为疫情防控提供了有力保障。”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政治和法律教研部教授杨小军表示,接下来,行政机关要继续坚持依法依规科学防控,分类有序推动复工复产;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同时加强协同防控。

  全民普法 凝聚力量

  解疑释惑、以案说法,推动全民普法守法,方能更好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

  “你一来就解决了我的困惑,我可以放心开工啦!”听了律师的讲解和建议,鸿星脚轮制造有限公司负责人梁先生茅塞顿开。

  该公司是广东江门一家规模较大的民营企业。因为疫情原因,直到3月底,员工复工率不到四成。一边缺工人、一边又要尽快履行合同,招人要注意哪些防疫政策、怎么防范法律风险……这些问题让梁先生很发愁。

  困难之时,广东良匠律师事务所律师李静染来到企业开展普法宣传,向他宣讲了中央和广东省在推动企业复工复产方面相继出台的利好政策和优惠措施,还针对扶持民营企业、防范法律风险等给出具体建议,解除梁先生复工复产的后顾之忧。

  疫情防控期间,在广东,8100多名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的律师,参与到全省2.61万多个村(社区)的应急普法宣传中,帮助基层解决了很多法律问题。

  普法宣传需要不断完善法律,也通过集中攻关解决更多实际问题。

  一天之内,当社区居民李琳(化名)第15次打电话询问自己是否被对门的返回人员传染时,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社区工作人员意识到,李琳的精神已经高度紧张。该区法学会派出心理咨询师与李琳电话沟通,告诉她这是由于长期在家产生的焦躁心态。经过近一小时开解,李琳终于解开了心结。

  疫情防控期间,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法学会成立心理服务协会,开通心理服务热线。40多名成员对人们遇到的心理问题分析整理,通过面对面、线上疏导等心理干预形式,极大地缓解了各群体心理压力,使人们在疫情中调整保持良好心态。

  如何依法科学有序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如何解决复工复产的资金难题、如何依法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人员跨境流动中疫情输出或输入……针对这些实际问题,中国法学会团结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对防控期间法律问题集中研究。截至目前,已向有关部门提交法律建议逾万条,发动公共法律服务志愿者10万余人,组织法律服务活动近5万次,为统筹疫情防控和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了有效法律支持。

  “法治,正在成为全民战疫的公约数。”杨小军表示,要继续加强宣传引导,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多部门联动普法,增强公民守法意识,引导公民自觉守法,为抗击疫情凝聚起强大正能量。

  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北京市、湖北省分别于4月30日0时、5月2日0时起将突发公共卫生应急响应级别由一级调整为二级,并相应调整防控策略。各地正全力以赴,在法治轨道上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全国两会召开在即,更给人以强大信心——在法治这道防疫铜墙铁壁的保障下,中国一定能在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中取得更大的成绩!

责任编辑:晴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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