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山东东营市法院坚持依法严惩方针,坚决向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挥刀亮剑,深入开展“六清”行动,扎实推进案件清结、黑财清理等工作,展现了强有力的司法担当。
压实责任 依法严惩 对黑恶势力“零容忍”
山东东营市法院坚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把手”工程,不断压实工作责任,两级法院均成立了院长任组长的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集中力量推动工作落实。坚持黑恶必除、除恶务尽,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先后对吴长伟、李上海、武兴堂、张大伟、白平等涉黑恶犯罪案件从重从快进行了审判,把打击矛头对准黑恶势力犯罪组织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五年以上重刑适用率达26%。把“打伞破网”“打财断血”作为重中之重,依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紧盯“保护伞”“关系网”不放,对5名“保护伞”人员追究刑事责任。紧盯黑恶势力经济基础不放,运用追缴、没收、判处财产刑等手段,对黑社会性质组织及其犯罪分子聚敛的财物和收益予以收缴,对211人判处财产刑,8人没收个人全部财产,203人判处罚金,罚金总额921.6万元。
攻坚克难 提质增效 依法从严从快审理判决
面对涉黑恶案件办案难度大、审判任务重、案多人少等现状,全市法院发挥庭前会议的功能,对重大案件及时周密安排召开庭前会议,妥善解决管辖、回避、证人出庭、非法证据排除等程序性事项,确保庭审用时最少、效率最高。在案件审理中坚持以审判为中心,由审判经验足、人员力量强的法院实行相对集中管辖,强化组织调度,细化责任分工,做到全院动员、全员参与保障,依法快速推进审理进程。制定涵盖警务保障、“三同步”、舆论宣传、庭审应急等内容的审理预案,明确先审个罪、串点定黑的庭审思路,引导控辩双方围绕争议焦点举证质证辩论,形成了一套可操作、可复制的审理机制。截至目前,全市法院受理一审黑恶案件49件397人,审结40件339人,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86人,涉黑案件全部一次开庭成功,二审案件均在2个月之内顺利审结,涉黑恶案件平均审理周期明显缩短,极大地震慑了黑恶势力犯罪。
能动司法 担当作为 以案件审理促进社会治理
山东东营市法院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全面审查证据,不拔高、不降格、不凑数,对14案65名被告人依法适用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1名二审期间检举他人违法违纪对案件查处有积极作用的被告人酌情从轻处罚予以改判。对重大涉黑恶案件坚持由院长、分管副院长参与审理或直接承办,院长、分管副院长担任审判长审理案件分别为19案、22案,中院廖伟忠院长参与了全部二审涉黑案件的审理,依法开展阅卷、提审、合议、宣判等诉讼活动,发挥了带头示范作用和“头雁”效应。新冠疫情发生以来,被告人不能出看守所接受审判,全市法院不等不靠,投入大量资金,改造提升科技审判法庭,全面推广应用远程提讯、远程开庭、远程宣判,做到了疫情防控与案件审理两不误。
深挖彻查 宣传发动 营造专项斗争强大声势
针对涉黑恶案件背后的基层社会治理问题,东营市法院主动研判分析,与反腐败斗争、基层“拍蝇”做好结合,深挖彻查案件线索,严格落实“全程回溯”“两个一律”“一案三查”要求,深挖彻查案件背后的“保护伞”“关系网”,及时向市纪委监委移送线索,高效办理市扫黑办交办线索,确保查处黑恶腐败和“保护伞”成效最大化。认真剖析案件背后的社会管理问题,及时提出司法建议。针对黑恶势力犯罪高发的重点行业领域,集中进行典型个案和类案分析,找准问题症结,提出内容实、针对性强、有可操作性的司法建议4条,均得到回复,推动相关职能部门堵塞管理漏洞,实现了“办理一批案件、治理一个行业、净化一方环境”的效果。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持续扩大舆论宣传效果,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各界群众旁听涉黑恶案件开庭、宣判,组织进社区、进农村、进校园等专题宣传,召开扫黑除恶新闻发布会。创新运用融媒体手段和集约化形式,以案说法、以案释法,在中央、省、市主流媒体报道案情和审理进展,推动营造强大的专项斗争声势。(李春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