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胡卫卫 邢辉)为讨薪,9名农民工到法院起诉,却没有找当地法律援助中心的免费律师,反而到60多公里外的丹东找律师;9人开庭都没到场,仅代理律师出庭;包工头给农民工打的欠条,落款日期虽相差数月,但纸张、格式、书写习惯却几乎一样——从9起讨薪案中,辽宁省丹东市检察院民事检察部门的检察官发现了相同的反常问题。
事情还得从一起合同说起。2011年4月,丹东市某公司与刘某签订了水源热泵打井工程合同,完工后,公司总经理迟某不仅结清了工资,还比合同约定多付了8000多元。
没想到,2015年,9名农民工分别将该公司告上了法庭,讨要该工程19.8万元的工资款。一审、二审、再审,法院都判公司败诉。2018年,迟某向丹东市检察院寻求帮助,对生效民事判决申请监督。
承办检察官了解到:刘某与迟某的公司签订打井合同后,又转包给许某等人。干完活没拿到工资的工人将刘某、许某等人和迟某的公司一并告到法院。法院审理后认为,刘某、许某等均无打井资质,公司将工程分包给他们且疏于管理,故判决公司也负连带责任。深入分析后,检察官发现了这些案件存在种种疑点。
千头万绪中,一个小细节引起检察官警觉:涉案农民工王某在笔录上的签字,与律师授权委托书上的明显不一致。
2018年8月,就签字不符问题,检察官询问代理律师孙某。开始他支支吾吾,后来承认是其代签,手印是其代摁。当问到欠条为何雷同时,他言语多处矛盾……随即,检察官询问了王某,证实欠条有假。缺口就此打开。
在刑事检察部门和公安机关介入调查后,挖出了9起虚假诉讼的“始作俑者”——律师孙某。
原来,刘某将工程转包给许某等二人,仅有口头协议,没签合同。完工后,在是否结清款项方面双方存在争议。孙某便出主意,让许某二人找农民工,以拖欠工资为由起诉他们,连带刘某和迟某的公司,如此“隔山打牛”,就能从公司执行到钱。
于是,许某二人找到9名农民工,现场给他们写工资欠条。按孙某要求,日期错开写,体现真实性。其实,这些农民工有的工资已结清,有的不欠那么多,还有的根本没干过该工程。
2015年初,孙某以9名农民工的名义写起诉状、签字、摁手印,又代签了授权委托书,起诉到法院。由于孙某提前和许某二人都商量好了,认可工资欠条,瞒过了一审法官。
二审时,法官要当面询问农民工。许某二人又提前把农民工召集在一起,统一口径。当一名农民工不小心说漏嘴时,他们又带其回法院重新做笔录。如此,又骗过了二审、再审法官,也阻碍了公安取证立案。
不仅如此,得知此事重启调查后,许某还组织串供,甚至正在接受民警询问的农民工当场接到了许某“不要乱说”的电话……
案件真相揭开,丹东市检察院对这9起“无中生有”的案件全部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法院全部采纳,并撤销原判决,驳回9名农民工的诉讼请求。而参与造假的主要责任人孙某、许某等三人,也被法院定罪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