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成都3月31日电 (记者张文)记者从四川省生态环境厅获悉:近日,四川设立1.5亿元环境空气质量激励资金,用于加快全省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鼓励更多的城市空气质量达标。据悉,该笔资金分两类:年度目标任务激励资金占70%,同比改善激励资金占30%。
年度目标任务激励资金将在每年年初等额预分配到各市(州)。次年初,由省生态环境厅对市(州)上年环境空气质量年度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对于环境空气质量超出波动范围且变差的,扣收上年激励资金预分配部分的40%。扣收资金将继续统筹用于环境空气质量激励。同比改善激励资金则按照改善率分配给环境空气质量有改善的市(州)。
《 人民日报 》( 2020年04月01日 14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