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让初学驾驶技术的学员们提高遵纪守法意识,树牢安全驾驶观念,远离危险驾驶等违法犯罪行为,近日,南阳市卧龙人民法院巡回法庭走进天一驾校,公开开庭审理了两起危险驾驶案并当庭宣判,南阳市交警支队组织一百多名驾校学员现场旁听。
这两起案件均系酒后驾驶机动车造成的道路交通事故。2019年9月27日23时许,被告人汤某醉酒后驾驶白色越野车沿231省道自南向北行驶至南阳市鸭河工区皇路店镇薛庄立交桥,撞上道路东侧护栏。尔后,汤某在车内睡着。南阳市公安局交管支队民警在立交桥附近巡逻时,发现了该白色越野车停靠在立交桥上。巡逻队员立即下车查看,发现该驾驶员有酒气,车辆与桥面护栏发生碰撞,车辆受损。经南阳市交警部门认定汤某应承担此道路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经鉴定,汤惠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20.58mg/100ml。另一被告人孙某于2019年9月24日23时许,醉酒后驾驶丰田小型轿车,沿四赵线自东向西行驶至南阳市卧龙区安皋镇徐坪村大杨庄村路段时,驶出道路撞入路边杨某岭的房屋内,造成孙某受伤,车辆房屋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经南阳市交警部门认定,孙某应当承担此道路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经鉴定,孙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87.43mg/100ml。
庭审过程中,两名被告人对自己的犯罪事实均无异议,自愿认罪,并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作了深刻的忏悔,希望法院从轻处罚。合议庭综合考量二被告人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辆的时间、地点、案发时的乙醇含量、发生交通事故且负全部责任、自愿认罪认罚等量刑情节,对这两起案件当庭宣判,两名被告人犯危险驾驶罪,其中汤某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一万五千元,孙某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庭审结束后,王慧法官以《珍爱生命,敬畏法律,杜绝危险驾驶犯罪》为题,以案说法给驾校的学员们上了一堂法制课,希望学员们从活生生的案例中吸取教训,在正式上路前都能真切地了解到醉驾等危险驾驶行为的危害, 树牢安全驾驶观念,遵守交通规则,摒弃陋习、文明出行。对自己负责,也对别人的生命负责,真正做到“饮酒不开车,开车不饮酒”。
法制课后,在场的学员都感到受益匪浅。一名驾校学员表示:“通过观摩今天的庭审,以后绝对不会醉酒驾驶。这样不仅会受到法律惩罚,辛苦考取的驾照还会被吊销,真的是太不值得了。”另一名学员表示“今天的庭审和法制课,让我们深刻认识到交通事故无小事,一旦学成上路,必须以今天的案例为戒,做文明交通的践行者”。
近年来,随着机动车辆数量的增加,交通事故频频发生,驾驶员的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显得尤为重要。卧龙区法院以此次巡回审判为契机,用真实的案件事例为准司机们上一堂现实的交通安全课,达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普法宣传和警示教育效果。(黄明飞 通讯员 王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