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庄挖断路基阻隔交通、小区禁止返程人员进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持续至今,“用力过猛”的情形依然时有出现。尽管从中央到地方多次下令纠偏,但落实过程中,一些基层单位在“情急”之下还是时常变形走样。
诚然,面对突如其来的疫情,基层单位往往缺少应对经验,加之“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的重大责任也给基层工作人员带来了身心的双重压力。但无论如何,管理要合规,执法须有度。“硬核”防控绝非草木皆兵、矫枉过正,纵使出发点是好的,疫情防控工作必须依法进行,把握好尺度,不能简单粗暴、随意而为。
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召开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时强调,当前,疫情防控正处于关键时期,依法科学有序防控至关重要。可见,疫情防控越是到最吃劲的时候,越要确保依法防控工作“实打实”,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各项防控工作顺利开展。
基层依法防控如何做到“实打实”?
首先,政府应本着“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适时出台相关规定,清晰明确防疫工作的各项内容,明确各级防疫主体的权力边界,明确单位和个人的权利、义务以及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让基层防控一线人员对“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了然于心。做到了这一点,群防群治才有法治保障,依法防控才有良好环境,促进全社会科学、高效、规范地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同时,还应顺势而为,不断加强普法宣传,切实让民众知道,“守法”和“宅”都是配合政府做好疫情防控的最有效手段,都是在履行法定责任和法定义务,进而唤起市民齐心协力、理性防控的参与热情和自信心。
其次,要立足促进经济平稳运行和社会和谐稳定,进一步加大行为监管力度、健全依法防控体系,把疫情防控工作“抓实、抓细、抓落地”,把相关人员“管住、管好、管明白”。
新冠肺炎疫情来袭,是对治理能力的大考。如何实现公共安全与个人权利之间的平衡,考验着整个社会的智慧。基于此,在万众一心、群策群力打响防疫战的同时,“加强执法监督、严格落实责任”须臾不能缺位。
非常时期更要坚持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开展工作,防控措施的条条款款都要科学理性,尤其不能肆意或过度地侵犯公民基本权利。在有多种防控措施可选择的情况下,应当首选对私人权益损害最小、影响最轻微的方法。疫情防控期间采取强制防控措施等属于执法权力的范畴,也要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做到既严格、又规范,既公正、又文明,从而坚决杜绝仅凭个人“心情”导致的防控措施和手段情绪化、简单化、随意化。
(作者系大连市政协委员,辽宁壹品律师事务所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