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刘玉)《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校招生入学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近日出台,对今后一个时期中小学招生入学管理工作提出要求,明确2020年全省取消各类特长生招生。
辽宁要求,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规定。保障特殊群体接受义务教育。确保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行为。民办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要履行民办学校办学条件等方面的年度检查制度。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电脑随机录取招生工作纳入审批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县(市、区)审批的民办学校,在审批地招生学位有余额的,经所在市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可以在本市域内招生。
2020年,辽宁取消各类特长生招生。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严禁空挂学籍。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破坏招生秩序,坚决防止对生源地招生秩序造成冲击。义务教育阶段不得举办中外合作办学,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