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浙江全省范围内开展了青团专项监督抽检,共抽取青团100批次,不合格3批次。
浙江福泰隆连锁超市有限公司银泰店销售的标称金华市聚香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青团(麻芯味)(生产日期为2020-03-10),脱氢乙酸及其钠盐检测值为0.254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山梨酸及其钾盐检测值为0.206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
上海新欧尚超市有限公司绍兴店销售的手工青团(生产日期为2020-03-17),脱氢乙酸及其钠盐检测值为0.326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
绍兴市千客隆超市有限公司嘉禾花园购物中心销售的标称绍兴市越城区勤奋食品厂生产的艾饺(蒸煮类)(生产日期为2020-03-11),脱氢乙酸及其钠盐检测值为0.487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
山梨酸及其钠盐为酸性防腐剂,具有广泛的抑菌效果和防霉性能,对霉菌、酵母菌和好气性细菌的生长发育均有抑制作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在米粉制品中不得使用山梨酸。
脱氢乙酸及其钾盐作为食品添加剂,广泛用作防腐剂,对霉菌具有较强的抑制作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在米粉制品中不得使用脱氢乙酸。长期大量食用脱氢乙酸及其钠盐超标产品,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一定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