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0年第39期)。
广西贵港东方传奇食品公司、广西丹泉酒业违规使用甜味剂
贵港市永盛百汇商贸有限公司、广西贵港市华隆超市有限公司荷花店销售的标称来自广西贵港东方传奇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封侯岩葡萄酒”各1批次,不合格项目均为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检测结果分别为1.50mg/kg、0.000821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
广西崇左市国宝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来自广西丹泉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28.8%vol金质丹米酒”、“28%vol丹泉丹米酒”各1批次,不合格项目均为三氯蔗糖,检测结果分别为0.0228g/kg、0.0233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
灵川县薇建百货超市有限公司城南店销售的标称来自桂林劲泉酒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老三花酒”,不合格项目为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检测结果为0.000352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
甜味剂(甜蜜素、三氯蔗糖)为具有增加产品甜味作用的食品添加剂,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相关产品标准的规定,不允许超范围或超限量使用添加剂。
超范围使用甜味剂其不合格原因可能是企业为改善产品味道而超范围使用甜味剂。
广西华锡集团 “九龙甘泉饮用纯净水”致病菌超标
南丹县天泉气站销售的标称来自南丹县幸福泉饮用水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幸福泉饮用纯净水”,不合格项目为铜绿假单胞菌,检测结果为①7.2×104CFU/250mL、②2CFU/250mL、③2CFU/250mL、④1CFU/250mL、⑤<1CFU/250mL,标准规定为n=5、c=0、m=0。
南丹县凤凰山泉水经营部销售的标称来自广西华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大厂水电后勤服务分公司生产的“九龙甘泉饮用纯净水”,不合格项目为铜绿假单胞菌,检测结果为①<1CFU/250mL、②<1CFU/250mL、③6CFU/250mL、④<1CFU/250mL、⑤<1CFU/250mL,标准规定为n=5、c=0、m=0。
合山市山海清饮用纯净水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山海清包装饮用水”,不合格项目为铜绿假单胞菌,检测结果为①30CFU/250mL、②2.4×102CFU/250mL、③2.5×102CFU/250mL;④1.7×102CFU/250mL、⑤2.8×102CFU/250mL,标准规定为n=5、c=0、m=0。
铜绿假单胞菌是一种条件致病菌,广泛分布于各种水、空气、正常人的皮肤、呼吸道和肠道等,易在潮湿的环境存活,对消毒剂、紫外线等具有较强的抵抗力,对于抵抗力较弱的人群存在健康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