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潼南区年内已检出28批次不合格食品

来源: 作者:网络 发布时间:2021-08-11 13:38       

重庆市潼南区地处于川渝交界,因地势平坦、土地肥沃,正极力打造成为“西部绿色菜都”,据了解,目前潼南区常年蔬菜播种面积达100万亩,年产量约200万吨。然而,据统计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此前发布的食品安全抽检情况通告,仅今年年内,重庆市潼南区已检测出28批次不合格食品,涉及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水产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等。

根据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1825批次食品安全抽检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5号),潼南区黄万光超市销售的鸡蛋,氟苯尼考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根据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1825批次食品安全抽检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6号),重庆市潼南区华堂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桂林万鑫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蜂蜜,果糖和葡萄糖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根据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1825批次食品安全抽检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12号),潼南区春红便利店销售的、标称重庆市薯乡缘食品加工厂生产的手工红薯宽粉,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根据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1825批次食品安全抽检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13号),重庆市潼南区跑得快酒水经营部销售的、标称兴平市满江红炒货厂生产的原味瓜子,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潼南区正丽冻品配送部销售的、标称重庆绿友油脂有限公司生产的食用植物调和油,过氧化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根据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1825批次食品安全抽检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14号),潼南区惠玛特购物中心销售的、标称揭西县兴盛食品有限公司委托广东径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手撕肉干(香辣味猪肉干),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根据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1825批次食品安全抽检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16号),潼南区赵文文炒货店销售的、标称安徽省巢湖市凤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蟹黄味豆瓣,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潼南区潼柏副食超市销售的、标称长沙市望城区香香食品厂生产的香辣素鳕鱼片(调味面制品),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根据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1825批次食品安全抽检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18号),潼南区柘尔才小卖部销售的、标称成都市金飞雁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风车车(热加工糕点),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潼南区万品超市销售的芹菜,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根据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1825批次食品安全抽检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19号),合川区王传彬食品经营部销售的、标称重庆市潼南县玉溪镇溪露泉酒业有限公司(经查,现已更名为重庆市潼南区溪露泉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溪露泉窖酒,酒精度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

根据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1825批次食品安全抽检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21号),潼南区华厦超市销售的、标称兴平市满江红炒货厂生产的尖果博士瓜籽、金鹳瓜籽,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根据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1825批次食品安全抽检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27号),重庆市潼南区罗汉山山泉水厂生产的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根据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1825批次食品安全抽检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29号),潼南区蒋氏白酒酿造坊生产的白酒,总酸(以乙酸计)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潼南区李中齐白酒销售店生产的白酒,总酸(以乙酸计)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

根据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1825批次食品安全抽检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30号),潼南区冯记纯高粱酒坊生产的白酒,总酸(以乙酸计)、总酯(以乙酸乙酯计)、固形物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潼南区欧德平白酒酿造坊生产的白酒,总酸(以乙酸计)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

根据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1825批次食品安全抽检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31号),潼南区谊家生鲜店销售的鲈鱼,五氯酚酸钠不符合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要求。

根据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1825批次食品安全抽检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32号),潼南区莲花西路百家优购百货超市销售的黄腊丁,五氯酚酸钠不符合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要求;潼南区莲花西路百家优购百货超市销售的乌鱼,五氯酚酸钠不符合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要求。

根据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1825批次食品安全抽检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33号),潼南区莲花西路百家优购百货超市销售的钳鱼,五氯酚酸钠不符合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要求。

根据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1825批次食品安全抽检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36号),潼南区渝鲜生鲜食品超市销售的黄腊丁,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潼南区第一佳超市销售的芹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根据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1825批次食品安全抽检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37号),潼南区谊家生鲜店凉风垭店销售的香蕉,吡虫啉、腈苯唑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重庆市潼南区小渡镇青云酒厂生产的高粱白酒,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根据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1825批次食品安全抽检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39号),潼南区品味生鲜超市销售的鸭蛋,氟苯尼考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潼南区佳友鑫餐饮店销售的鸭肠,甲醛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根据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1825批次食品安全抽检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41号),潼南区怡桶天露桶装水经营部销售的、标称重庆市潼南区罗汉山山泉水厂生产的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责任编辑:晴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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