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2月12日,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5期),不合格样品涉及农兽药残留等问题。
芜湖八佰伴商贸有限公司中山路分公司经销的黑鱼,氧氟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结果为12.2μg/kg,标准值为不得检出。
氧氟沙星属于氟喹诺酮类药物,因抗菌谱广、抗菌活性强等曾被广泛用于畜禽细菌性疾病的治疗和预防。《发布在食品动物中停止使用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诺氟沙星4种兽药的决定》(原农业部公告第2292号)中规定,在食品动物中停止使用氧氟沙星(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氧氟沙星残留在人体中蓄积,可能引起人体的耐药性。
安徽省每日惠超市有限公司(六安市)北塔店经销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结果为0.64mg/kg,标准值为≤0.2mg/kg。
腐霉利(procymidone)是一种杀菌剂,兼具保护和治疗作用,可用于防治黄瓜、茄子、番茄、洋葱等的灰霉病,莴苣、辣椒的茎腐病,油菜菌核病等。韭菜中腐霉利残留超标主要原因应是种植环节超量使用腐霉利或使用后未过安全期采摘而导致。GB 2763-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规定韭菜中腐霉利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2mg/kg。少量的农药残留不会导致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农药残留超标的蔬菜,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一定的不良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