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批次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超标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检发现,标称中山市荔景饮料有限公司生产的八月湖饮用纯净水,铜绿假单胞菌检测值为0;0;51;0;0(CFU/250mL),标准规定为n=5,c=0,m=0(CFU/250mL)。
标称中山市仙泉饮料有限公司生产的碧洋山泉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检测值为0;0;128;0;0(CFU/250mL),标准规定为n=5,c=0,m=0(CFU/250mL)。
标称广州市白云硒珍矿泉水厂生产的喜士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检测值为1;0;17;0;0(CFU/250mL),标准规定为n=5,c=0,m=0(CFU/250mL)。
标称东莞市集力纯净水有限公司生产的绿源山饮用纯净水,铜绿假单胞菌检测值为77;75;82;88;81(CFU/250mL),标准规定为n=5,c=0,m=0(CFU/250mL)。
标称东莞市集力纯净水有限公司生产的石洞甘泉饮用纯净水,铜绿假单胞菌检测值为90;68;63;76;88(CFU/250mL),标准规定为n=5,c=0,m=0(CFU/250mL)。
标称东莞市虎山泉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茗井山泉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检测值为0;0;0;0;120(CFU/250mL),标准规定为n=5,c=0,m=0(CFU/250mL)。
标称鹤山市罗汉山泉有限公司生产的饮用山泉水(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检测值为20;0;108;114;0(CFU/250mL),标准规定为n=5,c=0,m=0(CFU/250mL)。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检发现,常德市西洞庭湘益泉纯净水厂生产的湘益泉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检发现,衢州市汽车客运中心周云芬小食杂店销售的标称上饶市怡品三清泉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江郎山牌饮用天然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嘉善县干窑镇明强水店销售的标称嘉兴怡品食品饮料有限公司生产的怡品山泉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检发现,标称南平市延纯纯净水有限公司2019年12月11日生产的桶装饮用纯净水,铜绿假单胞菌检测值为0,0,0,0,40(CFU/250mL),标准规定为n=5,c=0,m=0(CFU/250mL)。
标称南安市和华饮料有限公司2019年12月17日生产的一品泉饮用纯净水,铜绿假单胞菌检测值为2,2,3,80,0(CFU/250mL),标准规定为n=5,c=0,m=0(CFU/250mL)。
标称三明市丰宇水业有限公司2019年12月9日生产的幽幽山泉,铜绿假单胞菌检测值为7,0,0,0,2(CFU/250mL),标准规定为n=5,c=0,m=0(CFU/250mL)。
标称上杭县绿圆食品饮料厂2019年12月17日生产的饮用天然水,铜绿假单胞菌检测值为0,0,3,5,0(CFU/250mL),标准规定为n=5,c=0,m=0(CFU/250mL)。
铜绿假单胞菌是一种条件致病菌,广泛分布于各种水、空气、正常人的皮肤、呼吸道和肠道等,易在潮湿的环境存活。如果桶装水的消费周期较长,营养要求较低的铜绿假单胞菌可生长繁殖,可能会引起味道、气味和浊度的改变。《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GB 19298-2014)中有相关规定,明确了铜绿假单胞菌在该类饮用水中的最大允许限。产品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水源带入,生产过程中工艺控制不严或者包装材料清洗消毒有缺陷。
广州永旺所售天然矿泉水溴酸盐超标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检发现,广东永旺天河城商业有限公司广州凤凰城广场分公司销售的标称佛山市高明三千尺矿泉水厂有限公司生产的饮用天然矿泉水,溴酸盐检测值为0.015mg/L,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01mg/L。
溴酸盐是在饮用水行业大量使用臭氧进行杀菌的过程中不可避免产生的一种毒副产物,是一种对皮肤、眼睛和黏膜有刺激性的物质,能引起呕吐、腹泻、肾脏功能障碍等,动物实验证明可致癌。《饮用天然矿泉水》(GB8537-2008)中有相关规定,明确了溴酸盐在该类饮用水中的最大允许限。产品中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生产过程中控制不严、或者饮用水消毒过程中,臭氧添加过量及添加方式不当造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