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10日,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0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第11期)。
标称中山市粤兴盛食品有限公司2019年11月10日生产的腊肠(风味腊肠),氯霉素不合格,销售单位为深圳沃尔玛百货零售有限公司福州大利嘉分店。
标称厦门市大龙发工贸有限公司同安分公司2019年8月20日生产的墨鱼干,二氧化硫残留量不合格,销售单位为沃尔玛(厦门)百货有限公司。
沃尔玛(福建)商业零售有限公司福州秀峰路分店销售的濑尿虾(虾菇)活(购进日期为2020年1月6日),镉(以Cd计)不合格。
标称香港利来集团有限公司委托泉州吉富食品有限公司2019年11月9日生产的菩提榄(话化类),二氧化硫残留量(以SO2计)不合格,销售单位为泉州捷鸿食品有限公司。
福鼎市家佳隆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活虾菇(购进日期为2019年12月24日),镉(以Cd计)不合格。
氯霉素是一种杀菌剂,标准规定,氯霉素在肉制品中不得检出。肉制品中检出氯霉素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采购了含有氯霉素的原料肉;也可能是生产过程中卫生控制和出厂检验不严格。长期食用检出氯霉素的食品,可能引起肠道菌群失调,导致消化机能紊乱。
二氧化硫具有护色、防腐、漂白和抗氧化等作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二氧化硫在风干、烘干、压干等鱼类水产制品中不得使用;在蜜饯凉果中二氧化硫残留量不得超过0.35 g/kg。二氧化硫进入人体后最终转化为硫酸盐并随尿液排出体外,长期摄入检出二氧化硫残留量的食品可能引起呕吐、腹泻、过敏等症状。
镉(以Cd计)是最常见的重金属元素污染物之一。水产品中镉(以Cd计)超标可能是水产品养殖过程中对环境中镉元素的富集。
福建省家优鲜生活超市有限公司泉州市丰泽区霞淮社区南淮路分公司销售的韭菜(购进日期为2019年12月19日),腐霉利不合格。
腐霉利是一种低毒内吸性杀菌剂,具有保护和治疗双重作用,主要用于果树、蔬菜作物灰霉病、菌核病、褐腐病的防治。韭菜中腐霉利超标的原因,可能是菜农对使用农药的安全间隔期不了解,从而违规使用或滥用农药。腐霉利对眼睛和皮肤有刺激作用,经口毒性低。长期食用腐霉利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
泉州市洛江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活金鲳鱼(购进日期为2019年12月10日),呋喃唑酮代谢物不合格。
呋喃唑酮是属于硝基呋喃类广谱抗生素,标准规定,呋喃唑酮为禁止使用的药物,在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
莆田市凤凰百货有限公司西天尾店销售的红辣椒(购进日期为2019年12月12日),水胺硫磷不合格。
水胺硫磷是一种广谱、高效、高毒性、低残留的硫代磷酰胺类杀虫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9)中规定,水胺硫磷在茄果类蔬菜中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5mg/kg。食用水胺硫磷超标的食品,可能引起口吐白沫、呼吸衰竭等症状。
标称福州宝得利食品有限公司2019年6月5日生产的即食海蜇王,菌落总数不合格,销售单位为福建省新天意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三明分公司。
标称福州瑞隆食品有限公司2019年12月13日生产的即食海蜇丝,菌落总数不合格。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主要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菌落总数超标说明个别企业可能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或者包装容器清洗消毒不到位;还有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标称福建省思源矿泉水有限公司2019年11月13日生产的岜峰山泉饮用山泉水,铜绿假单胞菌不合格。
铜绿假单胞菌是一种条件致病菌,广泛分布于各种水、空气、正常人的皮肤、呼吸道和肠道等,易在潮湿的环境存活。《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装饮用水》(GB19298-2014)中规定,铜绿假单胞菌在包装饮用水中不得检出。饮用水中铜绿假单胞菌超标可能是源水防护不当,水体受到污染;生产过程中卫生控制不严格,从业人员未经消毒的手直接与容器内壁接触;或者是包装材料清洗消毒有缺陷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