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17日,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0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第12期)
标称河南佰汇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019年7月2日生产的盛力源牌鱼油软胶囊,总汞(Hg)不合格,销售单位为福建泉龙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上杭县济德医药超市。
汞为有害金属元素,可通过食物链在动物体内高倍富集。长期摄入汞超标的动物性食品会引发慢性中毒,对人体肾脏等器官造成损害。
福建花巷营养科技公司燕麦片霉菌超标
标称福建花巷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福州第二分公司2019年12月15日生产的麦麦侠混合果干燕麦片,霉菌不合格。
霉菌是用来判定食品加工过程中被污染的程度及卫生质量的指标,霉菌污染可使食品腐败变质,破坏食品的色、香、味,降低食品的食用价值。霉菌超标原因可能是加工用原料受霉菌污染,或者是产品存储、运输条件控制不当导致流通环节抽取的样品被霉菌污染。
好多多、厦门闽篮超市、永安市佳洁贸易公司检出不合格农产品
福建好多多商贸集团有限公司列东分公司销售的正蟹(活)(购进日期为2019年12月5日),镉(以Cd计)不合格。
厦门闽篮超市有限公司黎安店销售的冬蟹(购进日期为2019年12月10日),镉(以Cd计)不合格。
石狮市闽乐汇购超市销售的虾菇(活)(购进日期为2020年1月4日),镉(以Cd计)不合格。
晋江润德商业有限公司迎宾路分公司销售的虾菇(活)(购进日期为2020年1月7日),镉(以Cd计)不合格。
镉(以Cd计)是最常见的重金属元素污染物之一。水产品中镉(以Cd计)超标可能是水产品养殖过程中对环境中镉元素的富集。镉对人体的危害主要是慢性蓄积性,长期大量摄入镉含量超标的食品可能导致肾和骨骼损伤等。
晋江润德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猪肝(购进日期为2019年12月10日),磺胺类(总量)不合格。
磺胺类药物是合成的抑菌类兽药,养殖环节未严格控制休药期或超量使用可能导致残留超标。磺胺类药物在体内作用和代谢时间较长,长期食用磺胺类药物超标的猪肉,可能引发泌尿系统、肝脏损伤。
厦门闽篮超市有限公司黎安店销售的金鲳鱼(购进日期为2019年12月10日),呋喃唑酮代谢物不合格。
硝基呋喃类药物(呋喃它酮、呋喃唑酮、呋喃妥因、呋喃西林)是广谱抗生素,由于该类药物长期食用有健康风险,原农业部规定该类药物为“禁止使用的药物,在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呋喃类药物进入动物体内很快发生代谢,代谢产物在组织中存在较长时间,人体长期摄入后可能引起溶血性贫血、多发性神经炎、眼部损害和急性肝坏死,并有一定致癌性。
永安市佳洁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的泥鳅(活)(购进日期为2019年12月9日),孔雀石绿不合格。
孔雀石绿属于有毒的三苯甲烷类化学物,既是染料,也是杀真菌、杀细菌、杀寄生虫的药物。原农业部公告第235号中规定,孔雀石绿为禁止使用的药物,在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长期食用检出孔雀石绿的食品可能会危害人体健康。
延纯桶装饮用水致病菌超标
标称南平市延纯纯净水有限公司2019年12月16日生产的延纯桶装饮用纯净水,铜绿假单胞菌不合格。
铜绿假单胞菌是一种条件致病菌,广泛分布于各种水、空气、正常人的皮肤、呼吸道和肠道等,易在潮湿的环境存活,对消毒剂、紫外线等具有较强的抵抗力,对于抵抗力较弱的人群存在健康风险。《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GB 19298-2014)中规定铜绿假单胞菌不得检出。桶装饮用水中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可能是水源水防护不当,水体受到污染;部分企业对卫生管理认识不足,操作不够规范,生产过程中交叉污染;流通环节中,存放时间长,水桶多次循环使用增加了二次污染风险。
泉州畅捷贸易公司长条豆皮铝残留超标
福建泉州市畅捷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的长条豆皮(购进日期为2019年12月27日),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合格。
含铝食品添加剂可用作固化剂、膨松剂、稳定剂、抗结剂和染色料等。铝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个别企业为改善产品口感,在生产加工过程中超限量、超范围使用含铝添加剂,或者其使用的复配添加剂中铝含量过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