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9日,由于未及时披露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深交所对华英农业下发关注函,要求其说明公司及董监高知悉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具体时间、未及时信披的原因等。
6月15日,华英农业在回复深交所上一份关注函时提及,其控股股东河南省潢川华英禽业总公司自2019年3月开始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华英农业曾多次督促控股股东以现金方式偿还。自2019年7月起,控股股东开始以货币资金、实物资产、债务转移等方式偿还。其中,控股股东在2020年6月拟用于抵偿占用资金的商业用房,是华英农业主要办公场所和技术研发中心所在地,之前华英农业以租赁方式使用。华英农业认为,该事项有利于增强上市公司独立性和核心竞争力,减少关联交易。
深交所此次在关注函中指出,华英农业2019年一季报、三季报均表示报告期内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形,董监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其独立董事也发表独立意见称,截至2019年6月30日,华英农业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对此,深交所要求华英农业及各名董监高明确说明知悉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具体时点,未及时披露与报告资金占用事项的具体原因,以及董监高是否按照相关规则履行了勤勉尽责义务。
关于控股股东拟用于抵偿占用资金的商业用房,深交所则要求华英农业补充披露租赁相关情况,并说明以资抵债有利于增强上市公司独立性和核心竞争力的具体依据及可减少关联交易的具体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