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通达油脂公司2批次、安泰粮油公司1批次菜籽油标签不合格

来源: 作者:网络 发布时间:2021-08-17 11:56       

2021年8月13日,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7批次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情况通告(〔2021〕年第22号)。

其中,西宁市湟中区拦隆口青辉优选生活超市销售的标称为青海通达油脂加工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菜籽油(高原一级压榨菜籽油),规格型号为1.8L/瓶,生产日期为2020-08-31;菜籽油(高原清香压榨菜籽油),规格型号为1.8L/瓶,生产日期为2020-09-01,标签不符合GB 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规定,前者不符合GB 7718-2011条款4.1.10产品标准代号的要求(该产品的执行标准应为GB/T 1536-2004),也不符合

GB 7718-2011条款4.1.8贮存条件的要求 (该样品标签未标注贮存条件);后者不符合GB 7718-2011条款4.1.8贮存条件的要求 (该样品标签未标注贮存条件)。

西宁王府井百货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标称为青海安泰粮油有限公司生产的汉尧菜籽油,规格型号为1.8L/瓶,生产日期为2020-12-30,标签不符合GB 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规定,不符合GB 7718-2011条款4.1.10产品标准代号的要求(该产品的执行标准应为GB/T 1536-2004)。

标签不合格不会影响产品品质,但是食品标签是生产企业向消费者传递产品信息的载体,在制作过程中应秉持“真实准确合规、不误导、不欺骗”的原则,宣传产品的同时,能为消费者的购买提供正确指导,应确保相应信息让消费者能找得到、看得懂、算得清,让消费者对应获得的信息一目了然,安全消费、明白消费、快乐消费,进一步提升消费者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标签不合格的主要原因可能是生产者对食品标签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解读不到位,造成标签标示不符合相关规定。

青海生态源物流服务公司小菜籽油酸值超标

同仁福满坡购物中心销售的标称为青海生态源物流服务有限公司生产的小菜籽油,规格型号为1L/瓶,生产日期为2020-04-06,酸值(KOH)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规定,酸值(KOH)检出值为0.65mg/g(标准规定≤0.30mg/g)。

 酸值主要反映食品中的油脂酸败的程度。油脂酸败产生的醛酮类等化合物长期摄入会对健康有一定影响,但一般情况下,消费者可以辨别出油脂酸败特有的哈喇等异味,需避免食用。GB/T 1536-2004《菜籽油》中规定,二级菜籽油酸值(KOH)≤0.3mg/g。造成酸值不合格的主要原因,可能是食品生产者原料采购上把关不严;油脂加工工艺不达标;产品储藏条件不当,特别是在环境温度较高时,易导致食品中油脂的氧化酸败。

责任编辑:晴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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