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则“女子因视频配乐被判赔泸州老窖7万”的消息,让泸州老窖陷入舆论争议。事情源于湖南长沙的张女士拍了一段让猫闻脚的视频,并使用了配乐是国窖1573的广告音乐后,被泸州老窖起诉侵权,法院认定她的视频侮辱泸州老窖的产品名誉,最终张女士被判道歉并赔偿泸州老窖人民币7万元。
8月18日,涉事人员张女士告诉新京报记者,自己剪辑发布该视频,纯粹是因为好玩,没有任何要诋毁对方的意思,也并未用作商业用途。“我在收到法院传票前,也没有泸州老窖相关人员过来和我沟通,说这个音乐不能用,或者要删除,就直接接到法院的电话。”“现在在抖音平台所发的道歉信也是经过泸州老窖律师审核的。”
值得一提的是,新京报记者注意到,在抖音平台,还有多条内容为闻脚、使用国窖1573这段广告语作为背景音乐的视频。
新京报记者拨打泸州老窖客服热线,接听电话的工作人员表示,此次事件是公司的正常维权活动,不存在炒作,至于后续进展及抖音平台相关视频是否都会起诉,自己并不知晓。随后,新京报记者多次联系泸州老窖品牌方,截至发稿,暂无回应。
女子因短视频配乐被泸州老窖起诉
8月16日,张女士在其抖音账号上发布了一条向泸州老窖道歉的声明。内容为:我于2020年12月21日通过抖音账号发布一则视频,内容为一只猫舔裸露脚趾,并配有“你能品味的历史436年,国窖1573”广告语及“国窖1573”广告音乐。后泸州老窖以侵权为由将本人诉至法院,经审理,法院认定该视频明显贬损侮辱泸州老窖产品名誉,侵权行为成立,并判决本人赔礼道歉和赔偿损失。本人在此声明,完全服从法院判决,并就因本人过错损害泸州老窖产品名誉向泸州老窖致以诚挚歉意,同时本人将引以为戒,避免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随后,新京报记者联系到张女士,据张女士介绍,事情起因是她去年拍了一段宠物猫闻自己脚的视频,配乐是国窖1573的广告音乐,因此被泸州老窖起诉侵权。
泸州老窖方认为,张女士所发的视频内容,恶意贬损、诋毁原告商业声誉,其通过模仿泸州老窖长期所使用的广告原声及经典广告词恶搞驰名商标“国窖1573", 让抖音用户对“国窖1573”品牌形象产生不雅联想。张女士所发布的视频已被大量观看、评论、点赞、转发,造成消费者对企业和产品形象的误解,严重损害泸州老窖的名誉,降低了市场评价和品牌价值。要求张女士赔款20万元,并公开道歉30天。
2021年2月8日,四川省泸州市诚达公证处载明,该视频点赞量为2.4万、评论数为4517条、转发量为1941次。载止到公证之日,张女士抖音账号的粉丝量为2.6万。
“我在收到法院传票前,也没有泸州老窖相关人员过来和我沟通,说这个音乐不能用,或者要删除,就直接接到法院的电话。”张女士告诉新京报记者,自己剪辑发布该视频,纯粹是因为好玩,没有任何要诋毁对方的意思,也并未用作商业用途。
针对赔款问题,张女士表示“考虑到我身体不好的原因,加上没有工作,泸州老窖那边说让我少赔一点,原本说的是20万,后来说让我赔偿7万。”
网友热议
据潇湘晨报8月17日报道,泸州老窖律师表示,起诉张女士是为了维护自己(泸州老窖)的名誉,没想到博主被网民施压,正与其和解商谈中。
8月18日,张女士告诉新京报记者,目前并没有泸州老窖相关人员与其沟通。对于道歉信引发热议,张女士称,“现在在抖音平台所发的道歉信是经过泸州老窖律师审核的。我和他们沟通过赔偿,对方说,钱款不急还,先道歉。”
值得一提的是,新京报记者注意到,在抖音平台,还有多条内容为闻脚、使用国窖1573这段广告语作为背景音乐的视频。而在视频下方,有网友留言,规劝博主删除,不然会被泸州老窖起诉。
8月17日,大批网友进入泸州老窖京东直播间,发布关于“国脚7万”、“买来洗脚”、“小格局酒”等字眼的评论。不久,该直播间暂时关停。同样在泸州老窖的股吧里,也有多名网友就此事展开讨论,有网友发帖称,“恭喜维护了品牌形象,但也失去了品牌形象。”也有网友担心此事会影响泸州老窖股价。
8月18日上午,新京报记者拨打泸州老窖客服热线,接听电话的工作人员表示,此次事件是公司的正常维权活动,不存在炒作,至于后续进展及抖音平台相关视频是否都会起诉,自己并不知晓。随后,新京报记者多次联系泸州老窖品牌方,截至发稿,暂无回应。
8月18日下午,新京报记者以投资者的身份咨询董秘办,董秘表示,对股价的影响无法判断,目前也没有听说对产品有影响。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房玉洲律师告诉新京报记者,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的规定 “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名誉权是民事主体所享有的客观的社会评价权。张女士的短视频内容已经侵犯泸州老窖的名誉权,泸州老窖有权提起侵权之诉。案件中的广告音乐属于著作权的保护范畴,如果泸州老窖对该广告音乐享有相关著作权,则未经著作权人许可,通过信息网络传播使用,亦涉嫌侵犯著作权。
曾申请注册声音商标后被驳回
新京报记者注意到,此前,泸州老窖曾为国窖1573广告音乐申请声音商标,但因被认为缺乏商标应有的显著性被驳回。
中国商标网资料显示,2016年3月18日,泸州老窖公司将广告语“国窖1573”的背景音作为整体,向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提出声音商标的注册申请。该声音商标全长30秒,共13小节,全曲由女声哼唱。该商标的申请类别为第33类,核定使用范围包括酒精饮料、白酒、烈酒等。
但经商标局、商评委两级审查,认为申请商标音乐部分较为简单,朗读的文字部分易使消费者将其理解为泸州老窖公司对指定商品进行广告宣传的一种描述性用语,难以起到区分商品来源的作用,缺乏商标应有的显著性,故对其申请予以驳回。
泸州老窖公司不服,诉至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请求撤销原审查决定,并由商评委重作决定。
泸州老窖公司诉称,诉争声音商标未构成商标法规定的缺乏显著特征的情形。首先,该声音商标为独创性音乐,包含词、曲和演唱等表达要素,能够第一时间引发相关消费者对原告商品的联想。在实际使用中,该声音商标除了包含独创性音乐以及男声朗读外,还包含其极具知名度的注册商标“国窖1573”,整体上能够被消费者加以识别。同时,经过其的大量投入和持续使用,诉争商标在白酒等商品上已经具备较高的显著性。随着“国窖1573”知名度的提升,诉争商标作为“国窖1573”的广告曲目,已经与“国窖1573”之间形成了可相互指代的关系,诉争商标的知名度和识别性进一步增强。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经审理认为,被诉决定认定申请商标的注册缺乏显著性结论正确,予以支持,一审判决驳回原告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