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23日,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8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62期)。
其中,伊春市西林区汇宾超市销售的标称五常市稻穗香酿酒有限公司生产的五常大米酒(42%vol)(生产日期:2020年6月17日,125ml/瓶)酒精度检测值不符合产品执行标准要求,检验结果为44.8 %vol,标准值为42±1.0 %vol。
酒精度即酒中乙醇浓度(体积百分比),是指在20℃时,100毫升酒中含有乙醇的毫升数。酒精度是酒类产品的一个重要的质量指标,不达标会影响酒的品质。造成酒精度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生产工艺控制不当、检验能力不足导致酒精度出现偏差,也可能是包装不严、贮运不当而使乙醇挥发,导致酒精度降低,还有可能是企业为降低成本,用低度酒冒充高度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