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云南省卫生健康委获悉,截至目前,云南省88个贫困县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全部达到云南省贫困退出标准和脱贫成果巩固基本标准要求,这标志着云南省贫困县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全部达标。
云南省从3月1日至6月30日发起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百日总攻行动,聚焦“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组织开展县乡村医疗卫生机构达标验收并建立达标动态管理销号机制。
据悉,自该省脱贫百日总攻以来,省卫生健康委及时启动了健康扶贫挂牌督战行动,将全省未摘帽和剩余贫困人口较多的16个贫困县作为重点,坚持“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原则,紧扣“确保实现贫困人口基本医疗有保障”的工作目标,组建16个挂牌督战小分队。实行“一月一分析、一报告、一反馈”的工作机制,定期分析研判16个被督战贫困县发现的突出问题和短板弱项,研究解决措施,明确了全面实现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达标等10项重点督战任务。
此外,严格落实“一队包一县”的工作机制,各督战队全面参与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清零”问题的整个过程。16个督战队已完成4轮督战,完成对23个县医院、126个乡镇卫生院、201个村卫生室、432户的实地督战工作。省卫生健康委进行通报3次,召开调度会1次,组织约谈5个州市。
据了解,该省129个县(市、区)、1349个乡镇、12564个行政村全部达到《云南省脱贫攻坚农村饮水安全评价细则》标准。(记者陆继才)